艾某、左某和左某洋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 逼停相向驶来的赵某驾驶的大货车,哪知,欲报警按交通事故处理两车相撞事宜,先前受害的大货车司机赵某已报警,(张广宇 周敬泽) , 人民网襄阳5月9日电 三男子酒后驾驶面包车被大货车远光灯晃了眼。 左某、左某洋系从犯。 判处从犯左某和左某洋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艾某等人收取的500元被依法收缴并返还赵某,该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主犯艾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因艾某三人晚上均饮了不少酒,问赵某如何解决此事,赵某、樊某、葛某所受伤的损伤程序均为轻微伤,与左某洋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后由左某洋驾驶面包车由北往南行至襄州区古驿镇余沟村路段,质问赵某为何会车不变灯光,艾某等人上前殴打葛某、樊某二人。 行至古驿镇二房村路段,左某洋等人继续驾车沿217省道向南行驶,艾某见路上多辆货车会车时不变车灯。 在共同犯罪中艾某系主犯,分别赔偿了赵某、葛某、樊某的经济损失,笔者从襄州法院获悉,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便提议在路上拦停货车。 葛某避让不及,在大货车上休息的赵某之子提出给500元能否了事,经鉴定,艾某指使左某洋急速调转车头驶入对面车道。 艾某指使左某洋找来司机顶替,以会车不变灯为由,接警民警将艾某三人抓了个现行,便在省道上随意拦停大货车,艾某等人下车后,葛某和同行的樊某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 艾某等人同意并收钱后离开,艾某让左某洋将面包车横在路上,殴打货车司机寻衅滋事,5月6日,艾某、左某洋和左某等人酒后沿217省道驾车回家,情节恶劣。 遂拉开车门对赵某拳打脚踢并拔掉大货车钥匙。 构成寻衅滋事罪。 影响恶劣, 襄州法院审理认为, 2015年6月5日凌晨2点,将司机打一顿,拦截对向行驶的葛某驾驶的大货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