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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业主一口气买327个车位 有钱真可以为所欲为吗?(2)

时间:2018-08-05 18:06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
据中新经纬调查,目前各小区对停车位的管理办法各不相同,可租可售、只租不售、只售不租等现象都有发生。而当用户缴纳费用后,甚至还会出现因管理

  据中新经纬调查,目前各小区对停车位的管理办法各不相同,可租可售、只租不售、只售不租等现象都有发生。而当用户缴纳费用后,甚至还会出现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抢车位”等情况。

  业主应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那么当开发商的管理办法违反此规定时,业主应该怎么做呢?

  家住北京四环外的胡女士就曾经历过与小区物业和开发商之间的一起“拉锯战”。胡女士告诉中新经纬,在她于2009年购买这套住房时,曾有意向购买车位,但对方表示车位“只租不售”,车位的租赁价格为400元/月。原以为这个价位还算合理,但几年前小区内突然张贴的“售卖车位”声明却让人大跌眼镜。

▲胡女士所在小区的地下车库中,每个车位上都写有“私家车位,请勿占用”,但真正被买下的车位不足十分之一。

  ▲胡女士所在小区的地下车库中,每个车位上都写有“私家车位,请勿占用”,但真正被买下的车位不足十分之一。

  “我们买房时大概每平米1.2万,车位按10平米算的话大概12万左右。但后来出售车位时,价格却飙升到了48万元一个,这让几乎所有业主都无法接受——当初为什么不早卖,等着升值再敲一笔?”

  开发商的这一决定引起了住户们的强烈不满,大家组建起业主微信群,共同商讨对策。随后,几位业主便牵头组建起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只有成立了业委会,业主们才能有影响力,对物业和开发商也可以起到约束作用。”胡女士表示。

  根据住建部颁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并有权利指定和修改管理规约、指定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以及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

  胡女士告诉中新经纬,组建业委会的准备工作繁杂,并需经过多项考核,导致她所在小区的业委会至今仍未成立。“我们现在并没有放弃与物业的协商,相信我们能够以合法手段维权。”她认为,小区停车位应以服务业主为主要功能,不应成为商家盈利的工具。

  你周围有停车难的现象吗?你认为应该如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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