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暴力抗法的行为因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执法人员会畏首畏尾,害怕制止行为犯法。”张安说,通常执法者要选择对暴力抗法者损害最小的方式执法进而实现执法目的,但这个度如何把握,没有很明确的操作规范。 专家分析认为,现在执法强调有法可依,但很多情况在司法解释上是不够清晰的,如挡车门阻拦高铁发车这种行为,执法人员如果强势架走的话,可能会面临被当事人起诉的风险。 3 既要规范执法,也要严格执法 专家表示,这种情况并非一天形成,是公众对部分执法人员违规执法、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长期观察后积累下的情绪。 一方面,执法机关首先要带头守法,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敬畏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问题。另一方面,也应赋予执法人员在面对暴力抗法行为相应的处置权力。严格执法过程中应对一些特殊情况采取授权,这样能防止执法人员面对这些紧急状态无法可依。 公安部已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对民警严格执法行为,只要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的,就要坚决支持保护。 张安建议,目前对暴力抗法往往以妨害公务罪来惩罚,应尽快确定妨害公务罪行的具体标准,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规范。同时,应借鉴西方国家设立袭警罪的通行做法。 一位基层执法人员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自媒体的管理,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应该有追责机制。“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但也希望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