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通过对三大运营商的调查核实,同时对相关消费者百余份问卷调查,以及咨询省通信管理局、湖南大学有关专家教授,在现有通信技术条件下,要满足广大消费者实现手机“流量不限量”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根据案件调查的事实,湖南省工商局认为,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属于虚假广告。三大运营商明知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真正实现“流量不限量”,却在广告中反复大量宣传“流量不限量”,推销“流量不限量”套餐产品,且在广告中亦未明示“达量降速”“达量停止流量使用功能”“达量关闭上网功能”等流量使用关键信息。而消费者对“流量不限量”广告的普遍认知是只要购买“流量不限量”套餐产品,就可以任意、自由、充分、无条件地使用上网流量。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误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该广告属虚假广告。 湖南省工商局同时认为,三大运营商通过依靠优势垄断地位大量发布“流量不限量”虚假广告,相互之间追求用户数量,造成消费者投诉举报不断,社会舆情披露反映不断,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央企的社会公信力,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正常秩序。三大运营商必须立即停止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扎实进行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据此,湖南省工商局向三大运营商下发“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 参加行政约谈的三大运营商负责人均表示将对流量不限量广告积极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