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网络黄金”骗局:新传销混淆视听 半年敛财109亿(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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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网络黄金”骗局:新传销混淆视听 半年敛财109亿(2)

入门费、拉人头、按层级提成,广东无界商盟公司打着“网络黄金” 的幌子,躲进互联网虚拟世界,仍难掩其传销犯罪的本质。与以往我们熟知的传销犯罪不同,这个传销组织借用了虚拟货币、网购平台、电子支付等新兴的概念和手段,又设置了免费购物环节,重重包装,目的就是迷惑欺骗参与者。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局长 邵建军:老百姓是不知道的,光看到我的积分可以兑换实物,但是你能兑换现金是多少,是别人不可能知道的,只有公司高层人员他每天根据你的吸纳的资金量来决定你兑付的资金,你的钱永远是拿不完的,也不可能让你拿完。

绝大多数参与者被陷其中后,为了返本都会把自己的同事、朋友、甚至亲属拉进来。据警方统计,这家公司自2015年10月推出“网络黄金”后,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发展会员50多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网安大队 吴强:必须要有大量的人,每天都要有人加入,每天都要有人交钱,他拿着下面的这么多人的钱来返给上面的人,一天最多的时候进帐一个亿。

经查实,以裴某为首的传销组织共敛财109亿元,其中约80亿元作为高额回报返利给先期参与的会员,5.5亿元用于购买放在购物平台上的“道具”商品,另外还有15亿元被裴某等公司高层瓜分。

事实说明,50多万会员交了109亿元,但只靠所谓的升值和提成收回了约80%的本钱,还得到了一批价格极度虚高的“道具”商品。而裴某等人却从这些会员口袋里生生地掏走了15亿多元。可见,对于大多数会员而言,拿不回本金真的很正常,而且越是后加入的人损失就越大。

今年4月,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江苏徐州、山东等地警方联合行动,查处了广东无界、北京无界等公司,打掉了“网络黄金”传销组织,目前已抓获嫌疑人49名。

“网络黄金”等虚拟货币案件被查处

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工作,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破获“网络黄金”、“克拉币”、“恒星币”、“买卖宝”等一批重大案件。在此也提醒大家,对于那些许以高回报的所谓理财项目,一定要仔细甄别,避免落入传销陷阱。

公安部经侦局 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 刘路军:这类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有两个突出特点,一个是有一批职业“操盘手”,他们是不断变换所谓的虚拟货币的币种。另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这类案件或这类犯罪活动,一般(活动)周期在半年到一年,犯罪分子在这个周期之内,一般就会变换名目,或者关闭网站,以逃避打击。那么大多数参与人在这个周期内,实际上是收不回本金的。

制造盈利假象 诱骗“拉人头”返利

从目前查处的“虚拟货币”案件分析, “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广返利”等是典型的利诱名目。不法分子通过许以高额回报、在群众参与初期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强的诱惑力。通过这些案件,让我们看到当前传销犯罪的一些新特点,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面对乱花迷眼的新名目,到底该怎样甄别哪些是投资理财,哪些涉及传销呢?

公安部经侦局 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 刘路军:分辨是不是传销,主要看三点:第一看要不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也就是“入门费”;第二看是不是刺激、鼓励参与人去不断地发展下线;第三是这种高额的返利是不是通过拉人头的多少来计算的,而且要注意这种高的返利是不是符合价值正常的产生规律。

假借“金融创新” 歪曲“营销”概念

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歪曲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概念,混淆视听,引人入彀。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50余起“虚拟货币”类传销及其他犯罪案件,涉及60余个“币种”。在此,我们也提醒大家:警惕传销犯罪,不要被高利诱惑、上当受骗;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