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巡视整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规范审计行为(4)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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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巡视整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规范审计行为(4)

一是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后,署党组反复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在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讨、新任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时,署党组书记多次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讨论交流,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自我要求、严格选人用人。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及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审计署2015—2018年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审计署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审计署党组选人用人纪实制度,确保与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二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理念,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方法,提高民主推荐质量和工作效率。细化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具体程序,完善考准考实干部的具体办法,注重对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社交网络的考察,经常性、全方位、多渠道识别干部。完善追责问责的可行措施,将干部选拔任用问责落到实处。开展经常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分析研判,探索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的方式方法,将研判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针对司、处级正职岗位空缺较多的状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统筹规划和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尽快充实司、处级正职岗位。2016年7月以来,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安排,接受1名地方干部任署派出审计局局长;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11名正司局级领导干部(其中10月13日之后7名),目前正在开展9名正司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特派办已选拔任用9名正处长(其中10月13日之后6名),目前正在开展20名正处长选拔任用工作。直属单位拟提拔任用8名中层正职干部,目前已进入考察阶段。对数据司、计算中心等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多渠道、多方式挑选和充实处级正职干部。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在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举办培训、进修班,今年已培训党员、干部4131人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延安干部学院、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学习,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特别是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地区锻炼。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做好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开展工会、团委、妇工委换届改选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严暖结合,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把握项目安排节奏,严控现场审计时间,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分析通报,合理调配审计人员。在印发署机关服务手册基础上,18个特派办均研究制定了服务手册,提出各类服务措施共464条,积极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发文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检查内容。

3.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率较高”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署党组书记和分管署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从对党是否忠诚、对组织是否坦诚的高度,充分认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按规定如实准确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作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视频宣传片,在署办公楼循环播放,将修改完善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示例加载署专网供学习参考。计划于12月召开审计署副处级以上干部视频会议,对2016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二是坚持“凡提必核”,加大抽查处理力度。对2016年9月之后所有拟提拔使用、列入后备干部、转任重要岗位的136名干部(其中10月13日之后83名)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1名拟由非领导职务转为实职的副司局级干部未如实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署党组及时作出调整,不再将其列为符合条件人选,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三)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署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以及《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结合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完善主体责任制度规定,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共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署党组负总责,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纪检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根据分工和职责具体落实。认真落实署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并及时报送情况。坚持每年组织全署司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署党组签订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郑重承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督促各单位分别与责任处室签订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有效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和纠正“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署党组书记向所在党总支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践行情况,年终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作出报告。

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复核处理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党纪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了巡视组要求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按规定作出处理。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借女儿结婚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问题,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由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组长和署机关党委书记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1000元礼金。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为母亲大办丧事、收受礼金问题,重新进行核实,由署领导和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副组长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3000元礼金。全力做好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置工作,对移交署机关纪委的信访事项及干部职工个人诉求事项,逐一认真分析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现已基本处置完结。积极支持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办理移交的信访事项。

2.关于“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