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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在郑州揭牌 受理四省案件

周强、谢伏瞻共同为第四巡回法庭揭牌。记者王亚鸽通讯员孙若丰摄影

□记者 段伟朵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正式“亮相”郑州,该巡回法庭管辖河南、山西、安徽、湖北4省的有关案件。大河报记者前往现场,见证这一重要历史时刻。

【现场】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在郑州正式挂牌办公

现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为第四巡回法庭揭牌。第四巡回法庭全体法官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周强、谢伏瞻和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考察了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在座谈会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关于巡回法庭有关情况的介绍,与巡回法庭干警和有关方面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周强指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巡回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巡回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谢伏瞻代表河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省法院系统要自觉对标、主动学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市揭牌。

【说法】中部崛起关键阶段,案件数量多,办理难度大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25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

据景汉朝介绍,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在郑州市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范围为河南、山西、安徽、湖北4省。巡回区4省的人口密度大,经济社会、文化传统、民风民俗等情况各异,又正处于中部崛起战略深入实施、经济结构升级的关键阶段,案件数量多,办理难度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旺盛,对司法机关的期望值较高。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的着力点、聚焦点和落脚点,通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履行好职责和使命。”景汉朝说。

【设置】“1+2”庭长模式,配9名主审法官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接受了记者采访,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第四巡回法庭由景汉朝兼任庭长,李广宇任第一副庭长,王锦亚任副庭长,另有9名主审法官。这些主审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审判工作经历15年以上,全部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

在行政管理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只设立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前者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等工作,后者负责立案登记、巡回区内来信来访等工作。

【现状】1600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18天建成

据介绍,中央批复同意在郑州市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选址建设等重要事宜。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领导同志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具体工作。

目前,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临时办公审判大楼已投入使用。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16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和150平方米的安检大厅18天即完成了建设任务;各种办公设备均已到位,并率先与最高法院本部实现互联互通。诉讼服务中心已完成排队叫号系统、诉讼服务终端系统、数字法庭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能办公、能立案、能接访、能开庭”的目标。

此外,为了能立即投入正常工作,巡回法庭对相关人员进行分类、分岗位以及“一对一”的培训,提前做好了各种准备工作。第四巡回法庭全部人员100多人,目前已到位到岗。

【亮点】设驻庭记者室首日赴兰考讲“党课”

第四巡回法庭跟咱老百姓以前见过的法庭相比,有啥不同?景汉朝介绍,结合今后的工作打算,第四巡回法庭设立了党建室、驻庭记者室、媒体服务大厅等个性化设施,同时强化了诉讼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的人性化和便民性;提前制定了“四巡纪律规定12条”,人员一报到,就立即下发执行。“明天(29日),在确保正常接待群众的同时,我们将组织其余干警赴兰考,学习焦裕禄精神,并由我给干警们讲第一堂党课。”景汉朝说。

【目标】

建立地域回避制度主审法官

不办理“家乡案”

巡回法庭的设立,本身就是一项重大改革。景汉朝表示,一定要种好这块“试验田”。他介绍,第四巡回法庭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一是积极探索合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具体机制,探索主审法官负责制与合议制相兼顾,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二是加强涉诉信访大数据分析,提升预测预判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律师代理信访制度,引导依法解决信访纠纷;四是大力推行当庭宣判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建立地域回避制度,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一般不办理籍贯所在省案件;六是设立“中原法治讲堂”,整合巡回区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巡回区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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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共6个巡回法庭巡回26个省区市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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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11类受理案件及7类不受理案件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