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内开“健康刘琪近况讲座” 实为推销保健食品
时间:2016-12-29 23:03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宜宾新闻网 郭晓娟 摄) 宜宾新闻网12月14日讯(记者 郭晓娟)“南岸某酒楼里有许多老人聚集,有人在此举办所谓的老人保健知识讲座,实际上是推销保健食品,也不知道这些产品有没有质量问题。”14日上午,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行动,赶往举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 当天上午,被举报的酒楼二楼大厅,记者看到,有近百名老年人都佩戴着代表证,聚集在一起听某公司进行的健康讲座,手里都领到了面条和粉条之类的小礼品。讲台上,摆放有名叫“西洋参红景天”的一种保健食品。 经询问,老人们告诉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他们是几天前在旁边的菜场买菜时,有人向他们发放了免费听健康讲座的小卡片,“想到在家也没啥事情,既然是免费讲座,就过来听听。”一名老人告诉记者,他刚领了小礼品 ,还没有掏钱买这些保健品。于是,执法人员当场把老人们劝离了现场。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部分保健食品,并对涉事当事人进行了笔录询问,当事人称他们只是组织老年人进行宣传,现场并没有卖东西。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近年来,宜宾新闻网热线多次接到电话反映,有人打着开办健康讲座的名义,进行保健品推销。而大量的事实显示,所谓健康讲座、赠送“贵重礼品”等都是忽悠人的,商家的真实目的是高价向老年人出售保健食品。 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对于商家的宣传一定要有自己的理性分析,必要的时候要请家人提供建议,也可以致电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询问,如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时,应立即举报。此外,翠屏区药监部门有关人员表示,保健品不能取代药品,只能起到一定的保健功能或者辅助治疗作用,老年人如果患有某种疾病,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正规的治疗。 相关阅读: 如何区分药品、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 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其包装上批准文号标示为“国药准字×××××”。 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和“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 一般食品: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其产品外包装只标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