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之死莫小娘和子妮照片”的媒体视角转变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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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之死莫小娘和子妮照片”的媒体视角转变

​最近,有媒体联系我,想采访南京城管任克明的家属,并了解申报烈士的进展情况。老任因公殉职差不多过去三个月了,媒体仍然予以关注,令我这个老城管深受感动。

十余年来,国内时常有城管队员因执法冲突殉职的事件发生,媒体均进行了大量报道,但视角大有不同。2006年8月11日,北京城管李志强在执法时,无照小贩崔英杰举刀扎向李志强颈部致其死亡。一个城管,一个小贩,媒体对两人给予了几乎同等的关注,“城管与小贩同是制度受害者”的观点深入人心。到了2009年,沈阳小贩夏俊峰杀死两名城管,媒体关于夏俊峰及其妻子张晶、儿子夏健强的报道铺天盖地,两名被害城管却被遗忘了,也几乎听不到政府、城管部门及家属的声音。小贩夏俊峰虽然最终被执行死刑,产生的巨大争议却至今未能平息。

南京城管任克明殉职三个月,却是另一番情形。死者的生前事迹和家人的悲痛被广泛报道,行凶小贩却被媒体忽略,更未见警方公布案情。这种视角的转变,我同样认为不见得是好事。

关于为任克明申报烈士,这是包括我在内每一个城管同志的愿望,心情不难理解。但是,回顾一下历年的情况,城管因公殉职申报烈士的过程似乎越来越困难。2006年北京城管李志强殉职后,北京市政府在一周内即批准李志强为革命烈士;2010年8月,江苏南通城管刘小兵在执法时,被小贩刺死,直至2012年4月初,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此时,离他殉职已经有一年半了。至于被夏俊峰杀害的两名沈阳城管,是否被追认为烈士,我还没查到相关报道。

尤为重要的是,新的《烈士褒扬条例》已经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对于“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牺牲的”,若查处的是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一般违法行为,则评定烈士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甚至从严掌握。小贩违反市容法规,恰恰属于此类“一般违法行为”。

殉职的城管能够被评为烈士,对死者本人、家人乃至城管行业都是一个安慰。还有一层难以言表的原因,城管人希望以此为城管这个职业正名。我想,大可不必为此纠结。即便未能评为烈士,也无法抹杀城管为社会所作贡献。倒是媒体应该思考一下,你们的报道视角是否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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