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史上最严道交条例”3月25日起实施 85%原条款有变化
时间:2017-01-03 10:43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图说: 上海“史上最严道交条例”3月25日起实施。 上海发布资料图 【新民晚报·新民网】被誉为“史上最严”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版,将于今年3月25日正式实施。 “严”字当头,其实并不是这部法规的唯一特质。科学、便民、规范,同样是一座超大城市和谐有序发展的前提。这次修订,不仅固化了交通整治中的有效措施,建立起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也回应人民关切,强化源头治理。新条例中,85%以上的原有条款发生了变化,在管理制度上更加严格规范,便民服务上更加高效便捷,法律责任上更加力度从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要实施好条例,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更新理念,从超大城市管理的角度出发,严格做到“三个平衡”: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平衡,依法管理与便民服务的平衡,严格执法与规范执法的平衡。 从严与科学并行不悖 “交通管理状况最能体现一座城市科学管理、系统管理的真实水平。” 吴偕林说,今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道路交通补短板工作,先后推出“综合施策、疏堵结合”、“精细化管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等举措,条例将这些做法经验作了固化。同时,条例坚持绿色交通管理理念,坚持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协调发展,在体例上作了扩充,增加了交通规划与设施、停车管理、综合治理三章,增强道路交通管理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实现道路交通管理全过程、多维度的全面升级。 比如为打造便捷的地面公交网络,提升吸引力,条例在路权分配方面向公共交通倾斜,完善了公交专用道制度,从规划、建设到通行各层面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又比如条例将慢行交通法定化,明确应当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凸显了慢行交通在综合交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完善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过街通道,优化交叉路口设计,完善了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加强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非机动车道、步行通道的建设和管理等。 吴偕林认为,在推进条例实施中,也必须既坚持从严管理,又全面推进科学管理,尤其是针对市民较为关注的公交专用道、单行道、公交线路、道路停车泊位以及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设置与调整等事项,要在决策过程中,多听取公众意见,更好地体现了社会参与原则。 便民是管理的终极目标 “道路交通管理事关民生中的‘行’,应当以人为本,更多地关注市民需求,更好地便民利民,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将服务融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吴偕林说,在推进条例实施中,如何把握好关于“以人为本,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的基本原则,也是关键所在。 比如为了顺应“电子警察”执法日益普及的趋势,条例规定,“电子警察”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除了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处理通知外,还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在第一时间内“点对点”告知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又比如条例充分考虑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的停车需求,引导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并确立了各类停车资源的补充和社会共享机制,明确要求对轨道交通站点、公共汽(电)车站点实施停车设施建设和改造,明确借助停车智能化手段,力求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对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的“僵尸车”明确了移出道路的处置措施。“这些都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吴偕林认为,作为交通管理者,要更加善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推行预约、“一站式”等便民措施,并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以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引导交通出行。 用规范体现执法温度 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需要严管重罚。同时,条例也专门增设了“执法监督”一章,要求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吴偕林认为,坚持严格执法,是为了彰显法律权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则是为了体现出执法的温度。 此次交通大整治中,针对乱停车的问题,管理部门推出道路两侧漆划黄色标线的措施,在漆划黄线路段违法停车的,依据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处罚。针对乱鸣喇叭的问题,推出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机动车禁鸣喇叭的举措,这些做法,条例均予以固化形成法规,体现出严的一面。 条例还针对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反复、多次交通违法,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形,依法加强惩治。比如为了破除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等困扰执法的瓶颈问题,以及非机动车执法手段单一、车辆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违法行为现场处置难等问题,条例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先予扣留”的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从而督促当事人及时接受调查处理。 但吴偕林认为,严格执法的前提是规范执法,新修订条例出台后,执法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执法统一的要求,为执法人员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确保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定职权和执法程序。 吴偕林表示,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将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配套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条例确立的新制度、新措施落地,调整和完善好相关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同时密切关注条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开展研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