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发布海上交通管理新规则
时间:2017-01-04 00:46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央广网天津1月3日消息(记者贾立梁通讯员马艳玲任冀川)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获悉,为了适应天津沿海港口的快速发展、保障港口航道的顺畅运行、促进港口经济的发展,天津海事在2012年发布的《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修订成为新的《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海上安全管理规则的修订,主要是基于近年来港口环境的变化、强制性法规的变化和内部管理能力上的变化而进行的。2012年以来,天津港在“双港双城”战略大背景下,南港港区、大沽口港区的南港港区相继进行大开发、大建设,相继建设了天津港30万吨级航道、天津港复式航道、大沽沙航道、南港航道以及多个公共锚地。特别是天津港航道主航道从原来的315米,拓宽为复式航道,现复式航道的宽度达到780米。2012年以来海上监管的法规也发生很大变化,《航道法》、《交通管制办法》相继生效,《港口法》也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海上管理职责与权限进一步厘清。4年的时间,天津海事局先后启动了天津VTS系统二期工程和天津大港VTS工程项目建设,目前海上监管的雷达站已经从3个拓展为9个,电子监控站点从26个拓展为49个,可覆盖天津港主航道、大沽沙航道、大港航道等绝大部分水域。同时,2016年1月在大沽口海事局组建了VTS分中心,开始起大沽沙航道船舶交通管理职责。上述情况均迫切要求对原有的海上交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发展的需要。 实施的《管理规则》集成了最新的管理要求、理念和VTS发展成果,充分结合了天津港通航环境复杂性及港口未来发展需求,统一了天津VTS中心的船舶交通组织与服务标准,作为一项事关港口运转模式和港航单位直接利益的根本性航行制度,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新《规则》的实施,将更好的提升天津港一港八区船舶交通组织水平、畅通天津海上丝绸之路,为海上“安全天津”建设和天津沿海港口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