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土资源十大关键词
时间:2017-01-04 00:56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本文由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中国国土资源报”独家编辑。未经授权,谢绝媒体(包括公众号)转载。授权合作请联系电话:010-66557937 国土菌 2016年最后一天,本年度国土资源十大关键词新鲜出炉。行业必备,先睹为快! 1不动产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2016年,是不动产登记全面落地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要重点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5月,《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正式公布,明确《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同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印发,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等进行全面细化规范。此外,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京举办首期全国培训班,对各省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部分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0月,为确保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根据国土资源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国家土地总督察指示,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发出通知,开展推动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 督察工作的开展,大大加速了不动产登记落地进程。截至到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收官 “2016年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是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 3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专项督察动员培训视频会,全面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专项督察。根据工作方案,2016年主要对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开展督察,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重大意义的认识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城市、省份,将纳入国务院重点专项督查范围。 6月,国土资源部第10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6年第5次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情况的报告。全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全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60.39万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1883万亩,保护率由原来的43%提高到61%,提高了近两成。 7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杭州联合召开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总结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验,部署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8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要求将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用途管制分区,落实到图斑地块,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 11月,由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第一批省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会在京召开,天津、山西、宁夏等1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通过论证审核。 12月,第二批、第三批省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会相继在京召开,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部通过论证审核。至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圆满收官。 3精心谋划“十三五”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要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要求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战略要求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优化国土资源利用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不断显化国土资源惠民服务成果。 为更好地保障、支撑“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4月,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纲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明确了今后5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其中,全国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保有量在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15.46亿亩以上,建设占用耕地在2000万亩左右。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与发展改革、农业、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0万亩以上。钨、稀土、石墨等优势矿产保护明显加强,地下水、地质遗迹和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更加有效保护。 生态文明理念贯彻《纲要》始终。《纲要》提出,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渤海率先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建立珠海横琴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4处;按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战略要求,构建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打造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控制京津冀地区资源开发强度,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协同发展。 4土地改革新进展 2016年,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系列新进展,土地新政为保障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围绕农村“三块地”改革,6月,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分别在门户网站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在国家确定的15个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地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围绕服务“三去一降一补”,4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三方面采取12条“硬措施”,进一步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8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