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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6】2016·税收改革攻坚这一年:兴法治——依法治税照亮税收现代化光明前景(2)

探索公正文明执法方式。在执法体制上,各层级税务机关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适当提升管理层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基层税务机关岗责体系,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国税局大力推广组织、业务、队伍扁平化改革,实现整个征管过程节约35%以上的资源。

在夯实执法体制建设的基础上,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同样成效显著。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推动国、地税联合制定本地区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变“弹簧秤”为“刻度尺”,让执法人员“对症下药”,杜绝“乱开药方”,有效避免了税收执法“十里不同天”。

对税收执法方式的探索更为有力地提升了税收执法水平。权力与责任清单正式报送中央编办审核,全系统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税收法治中的积极作用,在河北、河南、内蒙古、贵州国税,北京地税试点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取得良好成效。各地也广泛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调节疏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柔性执法,征纳双方在互动、协商、理解中凝聚共识,更有利于推动税收法治向合作、高效发展。”广东省湛江市国税局局长陈超带说。

“互联网+执法”更是今年税收执法探索的重头戏。各地税务部门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渠道推动税收法治信息化。山东省烟台市国税局针对普通发票违法行为,开发“普通发票查验系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有力提升执法质效,系统实施一年来,查补税款1.47亿元。

加大打击税收违法犯罪力度。“稳、准、狠”是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税务总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注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再开展定向稽查的精准打击模式,在选案、审理环节不断完善细节,修订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并将司法等领域规范裁量权、增强裁判统一性等指导案例制度引入税收执法实践。湖北省国税局总结、提炼、发布了多形式指导案例,以“小个案”推动税收“大法治”。

更高层次开展税务稽查领域税警协作,2016年,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全国已有615个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江西省宜春市创新成立该省首支公安涉税犯罪侦查支队,分别派驻国税、地税,税警深度联动、主动出击,有效解决了企业走逃、证据销毁、资金转移等虚开骗税案件查办难题。

“任何人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实现依法治税关键因素还在人。税务总局全面推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并进一步完善执法督查与纠错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重庆市国税局今年完成重点执法督察项目333个,依规处理70余名干部职工。“严格问责就是要将责与职匹配,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促使税务人员履职尽责,严守规矩自觉担当。”重庆市国税局局长李杰表示。

更广范围凝聚税收法治合力

推进依法治税是税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浩繁而艰巨的工程,不仅需要税务部门全力投入,而且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有力合作与支持,形成同心合力推进依法治税的良好局面。

在部门合作中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是太感谢了,几天时间就退了1亿多元出口退税款,解决了我们燃眉之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文萍对税务部门超高的退税效率竖起大拇指。税务总局出台《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法遵从、净资产等一条条“硬杠杠”,对高信用度企业提供最大便利。

目前,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法治税收”的重要运用。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纳税信用”得到广泛认同,“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税保互动”,缓解了诚信纳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等21个部门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阻止出境、限制融资授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18项惩戒。2016年,全国税务机关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279件,不少当事人受到联合惩戒:公安边检机关阻止欠税人出境443人次;1名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负责人被全国总工会撤销全国劳模资格;海关总署对36家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实施风险管理部门布控、高比例查验。

截至今年10月份,全国通过税收“黑名单”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达47.43亿元。“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公布,通过法律外附激励和内滋激励机制,调节纳税人预期心理结构和行为决策,促进形成理想税收法律秩序,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

在社会合作中最大程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法遵从。推进依法治税,必须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的理念。税务总局指导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的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和事项,方便纳税人查询。“到哪里,干什么,找谁处理,在公示上一目了然,不用来回问,来回找!”山东省招远市天桥面业有限公司会计秦雪对招远市国税局的涉税公示制度非常满意。

既广泛公开让纳税人了解权益,更畅通渠道让纳税人维护权益。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税收争议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专业化。今年以来,共办理复议案件72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0余件,民事诉讼案件8件,以及国家赔偿、信访申诉等案件20余件,有效推动化解了涉税争议,切实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全国税务系统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进一步将依法治税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推动税收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公民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引导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