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将沉睡的资产变为农民的收益_偶酷网新闻

偶酷网新闻移动版

> 新闻快讯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将沉睡的资产变为农民的收益

央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集体的农房、林地如果变成资产收益,将会享有更多财富。这个梦想,可能在5年后变成现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了总体部署。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沉睡”的资产不盘活 就存在流失危险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平均每个村资产500万元,东部地区的村资产近千万元。

这些集体资产管理面临“两个适应”问题。一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二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推进改革,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险。推进这项改革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财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如何将沉睡的集体资产变为农民实实在在的收益?这正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出发点。

3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聚焦经营性资产

农业部昨天表示,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包括三大类,一类是资源性资产,包括农村拥有的耕地、草原等资源性的资产;第二类是经营性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产生的经营行为的资产;第三类是非经营性资产,比如教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服务性资产。这其中的工作重点,是查清农村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改革之所以聚焦经营性资产,是因为在试点过程中,经营性资产的清产核资最能为农民带来收益,是农民最关心的改革环节之一。同时,当前的问题也突出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

现在有不少的地方集体经济发展后,形成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明晰归属、完善权能、盘活整合、创新机制,这些资产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这些资产再过若干年就更难说清楚归属,就有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险,对此农民反映非常强烈,要求非常迫切。

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意见》提出,在完成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要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这项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了411亿元。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从一年多的情况来看,试点是有效的,农民也比较满意,下一步就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且将试点成果尽快转化为政策法律。

在改革中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在农村的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利益的问题。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出现,这次文件特别提出,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并且特别提出要注意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这些年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在土地的问题上已经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法律规定上也有明确要求。

实践中,不少地方都采取措施来防止妇女的权益受到侵犯。比如,在近期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为了保证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明确在登记的时候,要体现共有人,也就是说,妇女在财产权益的名单上要有记载,要得到落实。同样,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确定经营性资产股份收益的时候,也强调以户为单位来确定,这样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妇女的权益。实践中,基层都在积极探索,不断寻找解决办法。

改革之后怎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新机制建立以后,一个重要的目标,就要使它能够不断地来实现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另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要不断地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从发展集体经济这方面来讲,目前各地有不少探索,比如有的村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等,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独有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的历史资源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这既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也可以实现集体增收;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它的房屋、厂房,通过出租或者是入股的方式来增加集体收入。再比如还有一些地方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给予的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是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者通过村企联手开发的方式来发展集体经济。包括通过为农户和其他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实现农产品价值链的延长和增值,增加农民的收入,在这个过程当中集体也会得到一些收益。

央广点评:产权清晰 才能激发农村活力

农村集体大锅饭,很多人都不陌生,但是,不少人以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大锅饭”就不存在了。其实,家庭承包制只是解决了农村集体资产中耕地的承包经营权问题,农村集体资产中的另一块,比如集体经营的山地、林地、耕地、湖塘,以及在集体范围内享有部分收益权的矿区矿产等,多数地方基本上归集体所有,村民权益、权利在这类集体资产中有没有、有多少,并不清楚。

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深水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如果不整合盘活,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险,因此,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非常紧迫。只有农村集体产权清晰了,保护才会有力,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才能更好的激发农村活力。(记者/丁玲娜 沈静文 编辑整理/巩盼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