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判决离婚后,想再复婚的,怎么办理手续?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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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离婚后,想再复婚的,怎么办理手续?

刘艳与周浩于2008年结婚,婚后感情尚可,2009年生下女儿。因为周浩喜欢玩网络游戏,有段时间甚至沉溺其中。多番沟通无效后,刘艳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周浩同意,但均要求抚养女儿,后法院判决女儿由刘艳抚养。周浩在外漂荡一年之后,找到刘艳要求回家,请刘艳原谅自己以前的过错。经过几个月的交往,刘艳认为周浩确有悔改,加上年幼的女儿亦需要父爱,便答应了周浩回家,两人决定复婚,但因为当年是判决离婚,没有离婚证,遂询问此种情况下,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而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离婚后又想复婚的,持生效判决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发给结婚证,收回法院判决书。因此本案中的刘艳和周浩持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手续。

  本文摘自《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百问百答》(主编:杜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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