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 四中院两年收案4290件
时间:2017-01-05 16:54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今天(5日)上午,市四中院召开建院两周年新闻通报会称,自2014年成立两年来,该院共受理以北京市各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4290件。据悉,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达32%。 据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两年来,市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86件。其中,以北京市各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4290件,占75.4%,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特殊重大民商事案件873件,占15.4%,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82件,占1.4%,大标的执行案件441件,占7.8%,结案共计538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 在谈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时,吴在存介绍,市四中院2015年收案量为2014年全市同类案件的7倍,2016年为2015年的两倍多,两年共审结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4093件,行政案件立案率大幅度上升。 在审理环节,市四中院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达32%。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度,实现16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情形在该院已成为历史。 据悉,市四中院还首次分别向市、区政府发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书及各区政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分报告,为各区提供依法行政个性化的“体检报告”。 在制度建设方面,据吴在存介绍,该院进一步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大院庭长办案工作力度,院庭长直接承办案数量超过全院结案数的20%。改革审判委员会运行模式,两年来研究讨论个案的审委会占比不到10%,且均系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突出审委会集中研究执法标准统一、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职能。 针对执行工作中财产难寻、人难找,当事人故意转移资产、拖延诉讼等问题,吴在存说,市四中院创设“立保同步、保调对接”工作机制,仅2016年四中院保全执行标的物遍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保全财产金额达105亿元,执行案件执结率达88%,涉案标的近40亿元的案件,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了立案数量的增加。市四中院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发布了《立案释明规则》,2016年该院甄别排查各类滥用诉权行为1356起,并对滥用诉权行为当事人予以惩戒3人次。 另外,市四中院两年共审结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11件,涉案标的额达248亿元,标的额占全市同类案件的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