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发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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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发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央广网重庆1月7日消息(记者刘湛 通讯员陈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家庭暴力告诫的规定,决定给予告诫,请及时纠正不法行为……”1月5日晚,重庆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民警在区妇联、荔枝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荔枝街道鹅颈关村,向一起家庭暴力事件的加害人秦某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涪陵区发出的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2016年12月3日,秦某与妻子刘某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争吵,当时秦某已喝醉酒。双方在拉扯的过程中,刘某的手指被戳伤,不得不住院治疗。随后,刘某向涪陵区妇联寻求帮助。区妇联有关负责人在记录刘某反映事实,安抚其情绪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联系专业律师为刘某提供维权服务。

敦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明家庭暴力事实。民警发现双方都有意继续过日子,且秦某已向刘某道歉,遂决定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的描述,向蔡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秦某仔细看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表示很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这种事情,会积极争取妻子及家人谅解,努力使家庭和睦。刘某也表态愿意与秦某好好过日子,做一对模范夫妻。

“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涪陵区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这对于全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区妇联副主席王业平说,大家要敢于向家庭暴力说“不”,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主动到当地村(居)委、妇联、公安机关等寻求帮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区妇联一直高度关注反家庭暴力工作,多次联合公安、司法及涉事乡镇街道等单位,解决了多起家庭暴力事件,并牵头成立涪陵区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邀请专业律师与家庭暴力受害者对接,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