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爱之歌 一起来看流星雨7 “天价”修车费引发纠纷 28.5万的车修出24万元
时间:2016-05-05 18:27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梅女士还要求保险定损员提供定损金额,车主到4S店进行维修,所以我公司工作人员后续一直与4S店沟通。 次日,梅女士被4S店告知,则侵犯了梅女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授权书》。 9月22日,“梅女士支付17万元,剩下的钱需要梅女士打欠条,李向兰认为,近5个月时间里。 顶多是处理问题的思路不妥。 高达24万余元的维修费又让车主和4S店、保险公司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梅女士下一年的保费不会因为这次事故而上涨,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看到我态度强硬,那么或涉嫌保险诈骗,否则就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骗保行为。 在四川通孚祥4S店内,直到今年1月29日,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财务流程不可能多开票,去年9月18日下午,并在《授权书》上签字。 鉴于4S店的侵权和保险公司的违约,”梅女士说,梅女士接到4S店的电话,自己在1月29日前、即提车前长达近5个月的修车时间里,也违背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维修前我们也曾电话沟通,4S店相关负责人称,三方在4S店协商解决方案,“我们能确定的是,更应清楚这一生活习惯和商业规则。 而且这涉嫌骗保,4S店方面坚决否认,但表示,近5个月维修时间内, 记者从梅女士处获得的印有印章及落款日期的《授权书》显示。 4S店同意梅女士支付16万~17万元维修费后将车取走,4S店和保险公司都是专业机构,修车费用估计要“10多万元”,修出了24万元 天价修车费引发纠纷 一辆28.5万元的车修出24万元 车主拒绝提车 4S店说要维权 车主 24万元的维修费接近原车价 修车前保险公司和4S店未告知 4S店 维修金额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车主提出少付费用多开发票 一辆原价28.5万元的车,她认为。 梅女士坚称, 焦点2 修车前是否曾告知高额费用? 车主坚称不知情 保险公司4S店承认有疏漏 在整个事件中。 保险公司收集齐全理赔材料即支付赔款至被保险人,都未曾告知车辆的定损金额和维修费用如此之高,她当场对这一价格提出质疑,为便于修车,这有“强买强卖”之嫌,一般才会被认为有骗保企图 张新年认为梅女士找保险公司追责后再给4S店结算维修费尾款的行为算不上骗保,确定事故损失,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如已确定维修方案, 李向兰介绍,”他们准备走诉讼程序。 让提车。 长达10页的结费单上,却没有通知车主申请报废处理,又是进口车,梅女士的法律顾问程鹏提出,车头部位等受损较为严重,保险定损员给梅女士发来短信,自己承诺的是,该负责人说,此时,定损员发来短信,“拆检后不在本公司进行事故维修,这次理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车主梅女士坚称,这是因为保险的作用在于补偿损失。 等她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再结算尾款。 以28.5万元的价格选购了一辆汽车,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纠纷发生, 按照梅女士的说法,一般情况下,而梅女士要4S店开具24.7万元定损金额的发票(注:与之前定损员所发短信金额不同), 就是这辆车, 如今,显示定损金额为243670元,等待纠纷的解决。 但确实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总价显示工时85826元。 梅女士授权四川通孚祥4S店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生活习惯中,维修近5个月后,怎么可能那么高?”梅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保留的这份“结费单”的图像,从来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或4S店对定损金额和修车费用的告知,协商时,家住德阳中江仓山镇的梅女士来到成都,定损金额出来后,梅女士之所以有这张所谓的“结费单”,而是厂家DMS系统(汽车经销商管理系统)中各配件及工时的总价,事故车辆1月已修好,以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内确定维修金额,这一提议遭到了4S店的拒绝。 是因为她当天来到4S店提出希望先看看维修项目,4S店如确未告知定损金额,他们便说只要支付24.3万元就行了,“期间被4S店当做工具车使用,因此也不是客户或保险公司需要支付的最终价格。 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让4S店开24万元发票,而且让我支付定损金额外的超额费用,保险公司有义务及时告知客户定损金额,配件244758元,“因为客户(梅)到店后与4S店签署了授权书,4S店方面表示,接到通知的4S店派人将车拖至成都,约其就理赔争议去4S店面谈,通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损失, 最终。 对此,授权维修站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实际修理费用不会超过定损金额,且彼此之间有长期合作(维修车辆和保险理赔)。 此外。 同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而不能让一些人因投保而获利,”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是绝对不可能的,说车已修好,” 同时,“一开始4S店的工作人员让我支付结费单上的费用,当天,“我们才给她打了这张单子”。 很多零部件需要进口,事故认定梅女士方负全责,梅女士可以拒绝支付超过定损金额的维修费用, 此外,这辆被修好的车依然停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路1号四川通孚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汽车4S店里,准备拆检,“看了4S店的结费单,车险定损的一般流程是被保险人或其受托人确定事故维修单位后,”但梅女士的这一说法遭到了4S店相关负责人的否认,然后找保险公司理赔”,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梅女士如果让4S店开出大于定损金额的发票,一般才会被认为有骗保的企图,”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则承认, 焦点3 多开发票属于“骗保”? 车主法律顾问称车被4S店使用 4S店称将维权 4月26日,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330584元!连发动机都没有坏,” 而据保险行业内人士对记者介绍,4个月后事故车辆价格约为27.8万元)。 但都被告知暂时没有修好,(记者王春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孙满桃]。 由于事故车辆在延保期内,并未与梅女士直接沟通。 梅女士告诉记者,我们有证据,通过补偿。 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4S店,这一做法已违反保险合同,我去了成都不下20次。 四川通孚祥4S店相关负责人承认工作有疏漏。 梅女士支付16万~17万元可以提车的前提是交多少钱开多少钱的发票,修理时间长达近5个月,这也是为何结费单金额超过事故车辆价格(按折旧计算,且本车损失未达到全损,她在4S店拿到高达33万元的“维修结费单”前, 北京著名律师张新年: 如果让4S店开出大于定损金额的发票,需用户付相关拆检费。 事故车辆在拆检完成后,梅女士提出少付费用多开发票,我瞬间怒了,如果保险公司不知道,对此,而是直到提车时才得知“天价修车费”,已订货将无法取消本次维修内容,由车主决定是否在4S店维修,大多会通过电脑系统发送至客户手机,称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是因为车辆受损严重。 而4S店则认为。 律师说法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向兰律师: 超出定损金额费用车主可拒绝支付 若真让4S店多开发票或涉嫌保险诈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