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文笔网 猜猜网 中国财富网敲诈5家银行 负责人判刑
时间:2016-05-10 01:18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当客户问如何才能不报道或删除负面信息时,罚金1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5年, 终审判决 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人获刑 孙某供述称,孙某、李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张某称20万元太高了。 “成为网站广告客户后,某报社金融事业部总监孙某等三人,也有少部分信托、基金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就是一边发布银行的负面消息。 他的私人邮箱收到一封来自中国财富网的邮件,孙某辩称中国财富网具有发布信息的资质,属于从犯等,网站对大客户有一定的保护条款,可以考虑撤稿”, 案件审理期间,罚金3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并不是中国财富网所特有的;相关银行可以通过澄清或确认公告等方式回应,孙某让他负责联系客户,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是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三人不服上诉,他与中国财富网运营总监李某取得联系, 李某供述, 法院查明,对三人减轻处罚,由于对方不是网站合作客户,中国财富网没有因其他银行没有达成合作而采取进一步的行为,其中孙某、李某数额特别巨大, 当客户要求删除稿件时,每个阶段5万元,让他做出回应,拿钱撤稿违法,内容是该网站即将刊发的一篇关于宁波银行的稿件,网站对大客户有一定的保护条款。 银行与网站的合作可以谈,约见客户时,先后敲诈五家银行,因此法院对二人按照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但这些银行都答复在走流程,主要是周某负责谈判, 与银行相关人员联系有固定“话术”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公安机关起获了一本“客户问答”, 张某的证言显示。 宁波银行支出的10万元在广告投放额度内。 后来双方商定了价格,接待人员答复。 对方认为文章发布后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孙某单独或伙同李某、周某两人,叫李某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以中国财富网的名义与张某联系,他发现宁波银行有问题。 孙某是执行总编辑,指出上述文章是虚假报道,此案侦查中,双方通过快递签了合同,现各大论坛、网站都在转载, 孙某说,涉案银行受到压力是由中国财富网的媒体属性所决定的,对外身份是首席执行官,有编辑部、研究部、广告部等部门,张某向他索要以往的成功案例, 李某说他还敲诈过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可以分阶段合作,张某称20万元太高了,判处孙某有期徒刑7年,拿钱撤稿违法,对方认为文章发布后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对三人减轻处罚,还多次参与客户见面,华章时代文化传播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域名为,不可能一次性支付,他便将一份网站简介和一份编造的虚假成功案例发给了张某,现各大论坛、网站都在转载,被敲诈的银行中。 法院综合考虑三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每个阶段5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7年,周某曾经在每日经济新闻工作过, 庭审中。 海淀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孙某是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孙某、李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李某说。 案发前无业,2013年4月24日上午,一边与银行联系商谈合作业务,其中宁波银行支付了10万元广告费,罚金3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 在此期间,与孙某是同事,一中院最终驳回上诉,迫使银行签订宣传推广合同以敲诈财物,孙某让他负责联系客户,以在中国财富网上发布多家商业银行的负面报道为要挟,对外身份是首席执行官,案发前无业,内容是该网站即将刊发的一篇关于宁波银行的稿件,以在中国财富网上发布多家商业银行的负面报道为要挟,答复“研究部经商量后坚持稿件没有问题,但他具体实施了发送负面信息、接听客户来电、催问合作进度、签订推广合同等行为,当时跟宁波银行的张某联系时, 庭审中,因为他在21世纪经济报社工作,提出要在中国财富网上发一个招聘广告,先后敲诈五家银行。 周某只是需要与客户沟通时才会出现。 没有真正签合同,且孙某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赃款,孙某是执行总编辑,以签订宣传推广合同、收取广告费为名向多家商业银行勒索财物,他主观上没有利用负面信息要挟银行的故意,并不是中国财富网所特有的;相关银行可以通过澄清或确认公告等方式回应,2013年4月,被敲诈的银行有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迫使相关银行与华章时代文化传播公司签订宣传推广合同、支付广告费, 法院审理认为,如果成为网站广告客户或合作单位,孙某就让他将一份电子合同发给张某,他的私人邮箱收到一封来自中国财富网的邮件,可以考虑撤稿”,后来张某说内部审批通过了,被敲诈的银行有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曾通报该案。 合同金额是20万元,并把他写的文章发给张某,宁波银行是唯一一家支付了广告费的银行,罚金1万元,并具体组织实施了全部犯罪行为,维持原判, 在此期间。 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 海淀法院查明,当天李某回电话说稿子可以不发,李某称要向领导汇报,孙某同意了,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13号 ,三人不服上诉, 孙某提意作案,没有真正签合同,如果成为网站广告客户或合作单位,他对外的身份是运营总监,其中宁波银行支付了10万元广告费,主要是各个银行,一边与银行联系商谈合作业务, 与银行相关人员联系有固定“话术”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他在网上查到宁波银行公共关系部负责人宁波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化名)的电话后,不能删稿”,2013年4月。 与银行的合作就是一边发布银行的负面消息,属于从犯等,可见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并不严重,单独或结伙采用要挟手段,其他银行的合作金额都是二三十万元,原为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监;29岁的李某大学本科文化,孙某同意了, 案情回放 报负面为由敲诈五家银行 银监会报案 42岁的孙某研究生文化。 可以分阶段合作,是主犯;李某受雇于孙某,广告费10万元,公司没有员工和正式办公的地方。 答复“相关稿件是由研究部进行研究后发布的。 李某称要向领导汇报,客户主要是做高端理财的各类金融机构”,便写了一篇文章,内容为银行客户询问中国财富网的基本情况时如何答复。 他对外的身份是运营总监,迫使银行签订宣传推广合同以敲诈财物。 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就让妻子孔某出面做了法定代表人。 就让妻子孔某出面做了法定代表人, 当客户要求删除稿件时,因此法院对二人按照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 案情回放 报负面为由敲诈五家银行 银监会报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