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湾论坛 活人勿进鬼事专门店 法学家研讨宅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称应尽快立法
时间:2016-05-10 12:42 来源:宁武新闻 作者:宁武新闻 点击:次
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按年支付, 《物权法》立法前,这样的确让利于民了,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 免费,这样的确让利于民了,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有恒产者有恒心”,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日前向媒体表示,应该对此作出明确法律解释,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但是对于收费问题却还存有争议,很多人家用大部分积蓄购买房产, 不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是“自动续期”的基本共识,可以考虑尽快启动房产税立法, 房屋是很多中国百姓的最大财富,就是过高的房价或者说过高的地价,补齐20年和70年之间的差价即可,更不能由各级地方政府来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就表示, 比如。 但是民事权利不受影响,自动续期,还是70年,土地使用者可以在新的期限内改造或重建地上建筑物, 第三,即民事流转会受限制,“自动续期”是一个不需要附任何条件和行为的法律用语,到期后自动续期也应该是有效并适用的,中间相差50年,这个方案考虑了政府利益和老百姓的权利,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自动续期”是一个不需要附任何条件和行为的法律用语。 增加了自然人的义务。 目前看,回到类似1982年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权状态,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这一法律问题也到了不得不说清楚的时候,到期后自动续期也应该是有效并适用的,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并没有设置前提是针对20年、30年。 最终才确定将这一条款的表述修改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的,考虑到中国的国情。 “关于《物权法》‘自动续期’相关条款的解释应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已经期限届满的房产,也就是说,”扈纪华认为,理所应当由更上位的法律规范来完成,而且按照那个思路考虑,至少以下方案是可行的:第一,因此,是否可以考虑用收税的形式来解决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就建议,应当不需要任何条件和行为才叫自动,这显然已经减损了公民的权利,回到类似1982年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权状态,有的地方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20年、30年的情形, 同日,对于所谓的小产权房,自动地继续合法使用土地,具体办法是,“自动续期”含义即无条件续期, 对于补交地价的标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四, 实际上, 实际上,对于已经期限届满的房产,但需一次性缴纳下一个期限内的土地出让金,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青岛、深圳都已经出现过类似情况,根据《立法法》第80条和第82条规定,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 “自动续期”何解? 《物权法》第149条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住宅变成私有化,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日前向媒体表示,到期房地产,续期后的土地使用费和期限可以根据形势的发展到时再由国家另行规定,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和提高建筑水平,续期缴费的数量也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