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肉火烧之乡黑作坊造假:白天煮马肉 晚上煮猪肉(3)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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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肉火烧之乡黑作坊造假:白天煮马肉 晚上煮猪肉(3)

▲2018年1月1日,河间市南环,“南环老太太货站”前,煮肉点将“驴肉”装在编织袋内,等待发往不同地方的客运大巴路过时,将货捎走。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2018年1月1日,河间市南环,“南环老太太货站”前,煮肉点将“驴肉”装在编织袋内,等待发往不同地方的客运大巴路过时,将货捎走。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猪肉冒充驴肉可获利一倍

  不仅有黑作坊往外输送假驴肉,在河间本地,一些小的驴肉火烧店所用的驴肉也是骡子肉、马肉和猪肉。

  多位河间当地从事驴肉火烧行业的人士坦言,近几年驴肉价格飞涨,但驴肉火烧还是维持五六元的价格,一些小店用不起驴肉,只好拿骡子肉、马肉、猪肉替代。

  博龙香肉老板说,在其小时候,驴肉火烧就是驴肉,不存在骡子肉和马肉,更不存在猪肉。后来,随着驴肉价格上涨,慢慢就开始用骡子肉、马肉。到2008年前后,开始出现用猪肉假冒驴肉的情况。“一头驴的生长周期是一年多,养起来还要注意很多事项,很麻烦。这几年驴肉的价格翻了几倍。”

  重案组37号在河间多家驴肉火烧店了解到,当地驴肉火烧价格大多在6元一个。一名商家介绍,6元一个还是近年涨上来的,三四年前还是四五元一个。

  多名生产“假驴肉”的厂家说,河间当地真驴肉每斤价格在48元到75元之间,不生产纯驴肉还因为价格太高,卖不出去。

▲2018年1月7日中午,河间市黎民居乡窦庄村一假驴肉加工黑作坊内,用于包装假驴肉的真空包装机与地面摆放的已经包装的卤香驴肉。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2018年1月7日中午,河间市黎民居乡窦庄村一假驴肉加工黑作坊内,用于包装假驴肉的真空包装机与地面摆放的已经包装的卤香驴肉。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而以猪肉、马肉等充当驴肉,这些黑作坊正是看中了背后的利润。

  多家黑作坊老板表示,猪肉冒充的驴肉每斤价格20元左右,马肉、骡子肉冒充的驴肉,每斤价格24元-28元。

  窦庄村一家黑作坊老板向重案组37号探员宣称自己的价格绝对够低,“每斤17元,如果量大,还可以再便宜2毛。”

  其他黑作坊售卖的猪肉冒充驴肉大多为20元左右。

  多名生产“假驴肉”的厂家说,骡子肉、马肉是来自国外的进口冻肉,猪肉则是从江西、山东等地购买来的老母猪肉,价格约每吨2.3万元,算下来每斤约11元。

  按猪肉2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黑作坊每卖1斤可以挣一倍。“一天出个一千多斤货不成问题。”多名黑作坊老板说。

  一些经营驴肉火烧的商家也专门购买猪肉或马肉、骡子肉加工成的“假驴肉”,以降低成本。

  多名“假驴肉”生产者称,猪肉价格与真驴肉价格相差好几倍,很多驴肉火烧店找过来,就要便宜的“驴肉”。这也是黑作坊大量生产的原因之一。

▲2018年1月7日中午,黑作坊内晾肉架上摆放着煮好的假驴肉。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2018年1月7日中午,黑作坊内晾肉架上摆放着煮好的假驴肉。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河间多次打击假驴肉

  在河间驴肉火烧名气享誉全国之时,一些商家打着“河间驴肉”的旗号,卖着非驴肉火烧。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假驴肉”等诸多质疑。

  时村乡黑作坊老板赵某说,河间驴肉火烧的名声打出去之后,全国各地都有了驴肉火烧店,从这以后,很多店铺就开始用猪肉、骡子肉、马肉来假冒了。

  2016年4月,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讯》节目曾曝光河间假驴肉,重案组37号调查发现,沧州泊头市富镇一带的不少驴肉火烧店内用的驴肉,都是来自河间的假驴肉。而这些假驴肉分三类,最次的是用死猪肉冒充。

  2017年7月,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今晚20分》也对河间假驴肉进行了报道。重案组37号探员在河间市调查发现,一种以猪肉和驴油煮的“假驴肉”,一斤只卖20元。这些假驴肉不光在河间本地销售,而且还销往了全国各地。

  河间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对于假驴肉并不讳言。2016年,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挂名河间驴肉火烧的店既不是河间人开的,驴肉也不是在河间煮的。还有店用骡马肉充当驴肉,更有甚者用其他肉充当驴肉。普通消费者看不出来,也吃不出来,“挂驴头不卖驴肉,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过去,河间驴肉火烧产业深受诚信缺失之害。”

  也鉴于此,多年来河间市相关部门针对驴肉制品开展了多次打击行动。

  早在2011年,河间市对辖区内驴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这次驴肉制品整治,按照“五个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派监督员入驻企业监控一批)的要求,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加工驴肉制品没有获证的加工单位一律停产整顿。

  2016年,河间市下发2016年驴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过专项行动,发现解决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等问题,依法查处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将辖区内加工生产驴肉和经营驴肉火烧等驴肉及其制品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结合实际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驴肉要严格依法查处,严惩加工制作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还提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4月,“河间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作为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被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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