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上课时自缢身亡?警方复议结果:符合意外缢亡
时间:2018-01-08 07:15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原标题:江西5岁男童村小内死亡复议结果:符合意外缢亡,维持原决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1月7日,江西赣州5岁男童龙龙(化名)在村小内死亡的复议结果公布,龙龙父亲许朝玺向红星新闻提供了赣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上面显示:“维持原决定”。 2017年9月25日,江西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留田村小学内,龙龙在上课期间死亡,脖子上有勒痕(红星新闻曾报道此事)。 11月17日,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排除因自身疾病、工具类损伤、电流损伤以及毒物中毒致死……符合生前缢死。” 12月3日,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龙龙的死“符合意外缢亡,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当天,龙龙父亲许朝玺也收到了赣县区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如不服这一决定,可在七日之内申请复议。 随后,许朝玺向赣县区公安局申请了复议。 2018年1月7日,许朝玺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赣县公安局刑事复议决定书,上面显示:“经审查,认为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原决定。”决定书还显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日以内,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许朝玺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准备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已经在让律师准备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张义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