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副会长遭执行法官非法拘禁殴打?法院回应(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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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副会长遭执行法官非法拘禁殴打?法院回应(2)

  该副局长称,做笔录时,林昆已避嫌。他和局长到场后,命令打开手铐,至于付成被铐了多长时间,他并不清楚,“林昆一直表现得很克制,举报人说不让他上厕所、吃饭,这不符合事实,我们哪怕对被执行人也不会如此。”他认为,林昆的行为不符合“非法拘禁”的情形,付成举报不实。

  姜姓副局长称,事发当日,法院的纪检组组长王娟来了解了情况,后来上级部门和检察院均介入调查,单位领导也已对林昆提出了批评,但不认为林昆行为有不妥之处。

  他还表示,三起民间借贷案之所以执行难,在于一些被告欠债太多,其中一名被告有上千万欠款的案件在五华法院审理,“有一些案件执行了一二十年也执行不下来,但我们给举报人基本执行回了本金,我们一直在努力。”他说,目前,这三起案件已经启动了再审程序,“现在是执行终止状态,若再审维持原判,将启动执行。”据付成透露,1月8日他接到了再审通知。

  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其递交的投诉控告材料,因职能转换已封存,2月或调查

  付成说,去年6月19日与林昆发生争执后,法院即答应他一周内执行完毕。但一周后,仍旧没有执行,他便开始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及各媒体“送材料”,投诉、控告林昆对其“非法拘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非法拘禁罪”做如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五华区人民法院监察科办公室回复红星新闻,此案过程复杂,但据他们初步调查,林昆并无过错,目前调查报告已送到上级部门。

  五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后,法院纪检组组长曾多次与付成沟通、交涉,但当事人仍四处举报。姜姓副局长还表示,之所以执行难,是因为付成并非三起官司的原告,其中一套查封的房产无法直接过户到其名下,无法满足付成避税的诉求。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处理此案的左姓检察员则回应付成本人,因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三职能即将转往监察委,相关案件的调查均暂停,目前相关材料封存,预计2月份可能重启调查。

  付成说,他的举报,目前还没收到任何部门的回复,五华区人民法院所称的纪检组组长找他沟通一事,他也进行否认,单从他出示的发给纪检组组长的数条短信也显示,的确没有一条获得回复,也没有电话联系。

  “我并不认可他们的这种内部调查。”他说,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不妨请调查部门查看当时的几个执法记录仪,“我申请公开这些录音、摄像,这些证据记录了林昆参与殴打、拘禁我的违法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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