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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 教育局员工坚称:是开玩笑

  原标题:女学生遭同学轮流掌掴 教育局员工坚称:是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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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人员称校园欺凌是在“开玩笑” 已被停职

  据嘉鱼县教育局通报:经查实,事件系七年级学生因纠葛,为报复本班女生邀约其他女生对其殴打。现对违纪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对涉事班主任惩诫。教育局值班人员在没弄清事件经过的情况下作出不当回复,已对其停职调查。(来源:嘉鱼县教育局)

/p事件回顾>>事件回顾

  教育局员工:打人者的手在袖子里,是在开玩笑

  视频中,除了被打者和打人的4名女生,还有数名男生围观,期间无人阻止,还不时传来“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的声音。被打者不敢动弹,满脸发红。视频全程时长1分07秒。

  针对此事,有媒体联系嘉鱼县教育局,得到回应称,被打女孩没有受伤,“打人者的手在袖子里”,同学之间没有什么矛盾,“本身是个好玩的事情,在一起开玩笑,有点过分”,并表示已同家长一起对事情进行了协商。面对媒体再次询问“是否为开玩笑”,嘉鱼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依旧坚称是“开玩笑”。(来源:梨视频)

/p情况通报>>情况通报

  确定为寻衅报复事件 对涉事学生及班主任进行了惩诫

  1月15日,嘉鱼县教育局就该事件发布通报称,经查实,视频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为南嘉中学七年级女生。事件具体情况为:该校七年级学生XX因同学之间纠葛,为报复本班女生XXX,于1月10日下午放学后,邀约本年级其他几名女生,将XXX带到女生公寓架空层进行殴打。现场有学生拍摄了视频,并在微信上进行了传播。调查清事实后,南嘉中学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对事件进行了处理。

  1月12日上午8时许,县公安局方庄派出所教导员一行3人到学校,进行了调查取证;8时50分,南嘉中学副校长郑承猛组织召开了涉事班级班主任会,要求班主任全力配合调查,迅速做好被打学生的心理安抚和打人者的稳定工作,并联系家长通报了情况;中午放学后,南嘉中学副校长郑承猛、政教主任、涉事班级班主任将被打学生送回家中,并代表学校向家长道歉。

  当天下午,南嘉中学校长及校领导组织召开了政教处、涉事班级班主任、学生家长会,通报了事情的经过,要求全力配合公安调查,坚决执行公安部门处理意见,并对违纪学生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涉事班级班主任进行了惩诫。同时,部署在全校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安全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月13日上午,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方庄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1月14日晚7点30分许,县教育局值班工作人员接到相关媒体采访电话,在没有弄清整件事件经过的情况下,作了不当回复。15日上午,县教育局召开会议,对涉事值班人员进行停职调查,将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县教育局还紧急部署再次开展全县校园防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来源:新京报)

/p媒体评论>>媒体评论

  比校园欺凌更可怕的是教育者的无动于衷

  视频中的暴力场景令人震惊,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回应更让人震惊。孩子都被欺负成那样了,教育局的人竟然还说是开玩笑。有这样“开玩笑”的吗?说句难听话,假如他们自己的孩子被人这样“开玩笑”,他们又会作何感想、有何反应?说不定早跳起来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何苦要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当然,教育局工作人员之所以说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话来,倒也不一定就是对施暴者包庇纵容。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平息舆论,让被欺负的孩子家长保持情绪稳定、让网友们不再进一步追问,进而息事宁人、推卸责任。只不过,由此一来,却在客观上纵容了暴力行为,也将某些教育者责任心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暴露无遗。

  比校园欺凌更可怕的是教育者无动于衷。拿校园暴力“开玩笑”,很搞笑,却让人笑不出来。清除校园欺凌,除了完善法制,同时也要从改变教育者的观念做起,让教育者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树立起最基本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感。(来源:红网)

/p处罚轻不轻?>>处罚轻不轻?

  教育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强调,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

  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若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情节恶劣 涉事学生可送工读学校

  《治理方案》提出,针对不同情形的欺凌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共同做好教育惩戒工作。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来源:中新网)

最高法:校园欺凌性质和情节恶劣的必须依法惩处

  最高法:校园欺凌性质和情节恶劣的必须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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