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岛:高校性侵悲剧背后 谁把导师权力关进笼子?(2)
时间:2018-01-18 23:32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华东师范大学的许纪霖教授是上个世纪80年代毕业的研究生,在他的印象中,理工科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的现象当时就有了,但是不普遍。“1992年,中国进入市场化以后,老板成为一种尊称,不再有贬义,学生称导师为老板就开始普遍化了。” 在这种人身依附关系的结构下,“作为弱势的学生,永远在被选择而没有选择权。” 杨宝德的女友曾经劝他换个导师。但杨宝德几乎没考虑这种可能性,“学院里面很多老师都是同一个学科带头人的学生,申请换导师,也没人敢收。”杨宝德的一位同专业硕士同班同学告诉媒体,在学校3年,她从未听闻曾有人申请转导师,“想想都太难了”。 出路 梳理从性侵到跳河的一系列案件可以发现,导师对学生的“绝对管理权”,往往会导致权力的膨胀而使导师不断“越界”。 南昌大学事件中,被害者小柔只是一名本科生,与国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斌并无瓜葛,直至被诱使加入“师门”这个封闭的群落后,才遭受不幸的。 据知情人透露说,小柔非常单纯,之前也没有恋爱经验,由于学习国学,对老师特别尊重。周斌曾挑拨过小柔与宿舍同学的关系,因此小柔与同学相处得并不好。她很害怕,不敢和别人说,加之周斌对她有表白的情节,她反而对周斌产生了依赖心理。 在更普遍的范围中,这种“绝对管理权”会让有些导师把洗车、拖地、接孩子等事情交给学生;或者让学生帮忙完成项目、购买物资却几乎不支付费用;甚至为了增加人手,强迫硕士转为博士充当廉价劳动力。最令人唏嘘的是,很多学生面对这种情况竟然无法寻求不到一种应对方法。 1月16日,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已督促各高校调查教师性骚扰事件,并将研究建立高校预防性骚扰的长效机制。这也是“水果硬糖”群的明确诉求。 “女性缺乏的不是勇气,而是支持。”律师万淼焱认为,在性骚扰问题上,也是因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联动机制,才使得无数女性只能沉默。 一方面,我国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等法律中都有着对性骚扰受害者的不同程度保护。另一方面,担心自己名誉受损、迫于老师的威胁以及正常毕业的学业诉求,让很多人选择保持了沉默,法律救济的途径被搁置。 高校 这其中,高校的责任同样不能缺位。 先来看两个案例: 2016年8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尼古拉斯·德克斯,因对多名涉嫌性侵学生的教授制裁乏力引咎辞职。据称,曾有超过45名加州大学的著名教授签署请愿书,表达他们对德克斯的领导丧失信心。 另一所著名高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中东研究中心主任加布里埃尔·皮特伯格,因为给两名研究生发送带有性暗示的短信、邮件以及肢体压迫侵犯她们,遭到学生的投诉和起诉。据介绍,学校本来打算通过支付高达46万美元的和解赔偿将事情摆平,但被丑闻激怒的学生并不打算放过这位对自己学生下手的著名教授,发起了针对他的集体抗议。 两个案例,讲述了与文章开头所举事例完全不一样的故事。这其中既有来自教师的监督,也有源于学生的抗议,但更多的,是得益于高校对相关权力的监督机制。 在我国,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比如: 要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高校及主管部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只是,三分决策,七分落实。如何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高校导师权力制约机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文/巴山夜雨 责任编辑:张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