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APP越界涉及隐私权限 输入法读取位置信息(3)
时间:2018-01-19 06:34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在他看来,我国现行法律将同意视为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一般规则,但在实践中,“同意”被大量地使用,很难起到保护个人权利的目的。这主要是因为,在实践中的同意大多数是与服务捆绑的,用户协议的同意是接受服务的前提,因而要接受服务就必须同意,否则无法享受服务。而用户协议又是涵盖经营者可能列举的各种情形,包括向所有关联方、业务合作方等提供信息。这也就是大家通常讲到的“概括式同意”。在这种概括式的协议中不乏各种不合理条款。 高富平认为,法律尚没有明确否定概括式同意,实践中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但涉及具体的个案纠纷,法院有权对不合理条款进行实质审查,否定其效力。“何为有效的同意,需要今后法律予以明确。” “通过APP或者网站提供的相关协议属于格式合同,APP方在格式合同中肯定会弱化用户的权利。”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一个格式条款算不算用户承诺值得商榷。事实上,如果该格式条款过于限制用户权益,可以认定无效。例如目前很多APP都在隐私协议中表示会把用户资料提供给合作方或第三方,但却没有提及第三方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默许用户‘同意’的格式条款就涉嫌侵害了用户的权益。” 新京报记者 罗亦丹 实习生 李晓丽 责任编辑:张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