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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奸杀嫌犯拒透露身份 检察官摸排又现2起命案

  原标题:周末故事|FM:高官?流浪孤儿?杀人逃犯?谁才是真正的他?

  2016年10月1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的检察官吴娜接到一起死刑二审上诉案件。当她翻开卷宗,一起尘封多年的离奇案件让办理过很多大要案的她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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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3日晚上7点多,山东青州一个村庄的玉米地里警灯闪烁,穿过聚集的村民,办案人员看到了一具裸体女尸,沾满斑斑血迹。虽然在被害人体内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有效DNA,但由于当时年代久远,大数据并未普及,DNA资料库也有待完善,在现场无其他目击者和证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无处追查。

  三年后,在距离上一悬案发生地仅38公里的寿光某村庄,一起强奸杀人案与此前案件如出一辙;一年后,在寿光的另一村庄,相似的奸杀案再次出现。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2007年4月,随着全国DNA实验室应用系统的推广,青州强奸案与寿光两起强奸案,被害人阴道拭子基因比中,这意味着三起案件遗留的DNA吻合,系同一人所为。

  悬案接连发生,这让办案人员感到巨大的压力。这三起案件除了都测出同一DNA外,没有任何其他线索。犯罪嫌疑人究竟是谁?是情杀还是仇杀?会不会再次犯案?种种问题成了悬在办案人员心头的一把剑,每过一段时间,当地办案人员就要把采集到的DNA放入系统中比对,可嫌疑人却从此销声匿迹……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到了2011年11月21日,当办案人员再次登录系统比对时,一条对比结果令所有人十分激动!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比对结果显示,三起强奸案中遗留的犯罪嫌疑人DNA与济宁市邹城监狱服刑人员李小龙的DNA一致。

  悬案忽然找到了突破口,办案人员难捺心中的激动,迅速前往邹城监狱找到了李小龙。资料显示,李小龙于2007年2月3日因犯抢劫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当时他正在邹城监狱服刑。

  2011年12月1日,寿光市公安局将李小龙从邹城监狱押回寿光市看守所羁押。可到案后的李小龙却让办案人员犯了难:他,究竟是谁?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李小龙他没有任何可查询的身份信息,到案后拒不交代真实身份和犯罪事实,自称孤儿,流浪长大,这给破案带来极大困难,我们无法证实“他真的是他”。

  背负命案,一定会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何况是三条人命。也正因为如此,在李小龙拒不供述的情况下,核实他的身份、排除任何可能,是重中之重。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DNA比对成功,那无论他叫张三或是李四,DNA所属必定是同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核实他的真实身份呢?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面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们都要找出它、排除它。而在这起案件中,因为李小龙态度非常激动,拒不认罪,我们不得不怀疑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会不会存在同卵双胞胎的兄弟?

  同卵双胞胎即单卵双胞胎,受精卵一分为二,形成两个胚胎。他们出自同一受精卵,接受完全一样的染色体和基因物质。

  难道,李小龙真的不是凶手?他的同卵双胞胎兄弟会存在吗?为了消除这个疑虑,办案人员做了大量的排查工作。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为了确认他的身份以及有没有同卵双胞胎兄弟,公安机关进行了大规模的DNA排查,通过筛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小龙的DNA与山东诸城附近一个李姓家族的“Y”染色体相符,来源于同一父系家族。

  有了这个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前往当地进行调查。果然,他们在一个名叫李兴泉的男人口中获得了重要线索。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侦查人员走访时就问附近的人“有没有之前出走、离开本地的人”等等,这时,一个名叫李兴泉的人就回忆说,在20年前,他妻子的两个侄女敏敏和丽丽在诸城被人杀害,凶手一直没有抓到。侦查人员立即对敏敏和丽丽的家属进行了详细调查。

  从他们口中,一起尘封多年的命案重新浮现在办案人员面前。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因为这个发现,侦查机关顺藤摸瓜,李小龙的真实身份也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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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番周折,办案人员找到了当年被害人的父亲老黄。此时,他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当办案人员说明来意时,这位70多岁的老人竟激动地说不出话来。他不时哽咽着、一度泪流不止。在他断断续续的回忆中,人们的思绪被拉回到20多年前。

  1992年,也就是老黄的大女儿敏敏结婚的第二年,其丈夫李清和经常虐待殴打她。不想让女儿受苦的老黄一气之下将女儿从淄博接回了诸城家中。为此,女婿李清和与他大吵一架,甚至威胁他说,“如果你把女儿接回去,我要你们好看”。但本性善良的老黄并没有当真,他觉得这就是女婿的一句气话。可谁曾想,短短3个月后,这位曾经还算令他满意的女婿竟偷偷潜入他的家中,用锄头将女儿打死,随后逃之夭夭。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为了怕李清和来骚扰,老黄一家人只要一回到家就把大门锁上。8月3日中午,李清和翻墙进入老黄家中。当时正值午休,老黄自己在西边屋子休息,妻子和女儿敏敏在东屋。熟睡中,李清和潜入屋内用锄头将敏敏打死,而后逃跑。在妻子的尖叫声中,老黄追出屋,发现了正在翻墙逃跑的李清和。

  在人员信息没有联网、监控不发达的年代,李清和隐姓埋名,游走在各个乡镇之间。为了不引人怀疑,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就像他刚到案时供述的一样,他为自己安排了一个“新的身份”:他自称叫李小龙,原籍上海,自小无父无母,被一个名叫“王五”的拾荒老汉抚养长大。14岁与老汉走散,后以捡破烂为生。

  面具戴久了便无法摘下。李清和陷入自己编织的谎言中无法自拔,欺骗别人的同时,他自己也渐渐变得深信不疑。

  逃亡的多年间,他曾两度因盗窃、抢劫入狱。但在前两次的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事实清楚,他又坚称自己为“李小龙”。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其违法犯罪,可以以“无名氏”对此人进行处罚或者依法侦查。所以此前法院出具的两份有罪判决上的名称,是其自称的“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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