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拒搬迁与警察发生冲突中4枪 至今无法回校(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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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拒搬迁与警察发生冲突中4枪 至今无法回校(2)

  法院认为,第三人出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第三人与被告存在租赁关系。安远路33号原为企业厂房,后为被告办公用房,第三人所使用的房屋系办公用房中的一部分,该房用途并非公有居住房屋,第三人系单位在当时特定条件下为解决实际居住需求安排使用该房屋。

  “根据规定,有房产证或有公房承租权的证明才能落户,如果没有承租权,韩家人的户籍根本不可能落在安远路33号,”鞠海升称,动迁方案只针对两种人补偿,即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如果法院认为韩家人不是承租人,那么,根本就不需要安置,判决书可以判决零补偿。

  此后,韩永发等10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其申请再审后,被上海市高院驳回。2016年9月,静安区卫生事业管理中心申请执行判决,静安区法院予以准许,并裁定由静安区政府组织实施。

△ 1月18日,事发地附近的拆迁工程在进行施工

△ 1月18日,事发地附近的拆迁工程在进行施工

  致命冲突

  法槌落定后,通过强制执行让韩金凌一家搬离安远路,只是时间问题。

  2017年3月,静安区政府根据法院的裁定发布相关公告。同年4月5日,静安区房屋征收中心召开强制执行准备会,街道办、居委会、静安公安局分局治安支队等均派人参会。

  韩家人似乎预料到,冲突无法避免。

  韩晓峰的律师介绍,起诉书指控:韩晓峰和韩金凌、鞠海香、鞠海良经预谋,于2017年1月至3月间通过网购等途径购置了浓硫酸、斩骨刀、红缨枪、弹弓、钢珠弹、酒精、图钉等工具,并存放于安远路33号的住处。

  起诉书描述,2017年4月13日13时40分许,上海新静安集团第二征收事务所负责人吴某根据相关会议决定,与十余名工程清理人员至安远路33号准备先行接收,清理已经腾空的二楼和四楼房屋。

  因住在三楼的韩家在底楼安装了两扇铁门,致使清理人员无法直从楼道前往四楼,随行的被害人文某遂致电韩金凌说明情况,并请其开门,但遭拒绝。清理人員欲敲掉二楼的一堵隔墙,从而绕开底楼铁门进入通往四楼的楼道,此时,韩晓峰、韩金凌、鞠海香及涉案人员鞠海良分别手持长矛、莱刀等工具,阻止清理人员施工。

  其中,鞠海良、鞠海香用砖块及玻璃酒瓶砸清理人员,鞠海良还用弹弓和钢珠向清理人员射击,致被害人曾某、黄某等两名清理人员轻微伤。

  在此过程中,因韩晓峰拨打110报警电话称“有人非法砸墙”,民警接报后于当日14时15分许至现场处警,到场后因发现有清理人员被钢珠击伤而怀疑305室内有人使用钢珠枪,故将韩金凌先行传唤回派出所,民警离开后,清理人员继续施工,再遭钢珠弹击打,致被害人王某轻微伤。

  当日14时20分许,吴某向江宁路派出所报警称,安远路33号305室内有人使用钢珠枪击伤其工作人员。接报后,江宁路派出所遂调集十余名警力至现场,欲进入305室查处钢珠枪。被告人韩晓峰和鞠海香、鞠海良见状,合力将刚入室的民警即被害人徐某推出门外并致徐从门口简易木制楼梯上摔落,随后趁势关上房门,其余民警遂被堵在楼道内。

  民警在告知屋内的韩晓峰等人系在执行公务,要求其开门遭拒后,即安排在场的清理人员破门。当房门的上方木板被砸开后,鞠海良用掉下的门板条向外戳刺民警,鞠海香在和鞠海良商量后向室外泼洒了一瓶硫酸,韩晓峰则在民警和清理人员紧急搬退后还向门外泼洒酒精、抛洒图钉。上述过程中,韩晓峰等人的行为共造成包括民警和接收、清理人员在内的2人轻伤、12人轻微伤。

  后增援警力陆续到达现场,民警与鞠海香及韩晓峰等人展开对话,规劝其配合警方接受调查。但韩晓峰、鞠海香情绪激动,拒不服从,和鞠海良一起将家中的液化气钢瓶搬至门口,韩晓峰还同手持燃烧瓶和打火机的鞠海香一起,多次威胁要点燃液化气钢瓶,与在场的民警同归于尽。

  当日18点20分许,韩晓峰、鞠海香不顾在场人数众多,先由鞠海香试图点燃手持的燃烧瓶未果,随即又点燃了一旁的液化气钢瓶。韩晓峰则将已点燃的液化气钢瓶从门口踢下楼去,使该燃烧的钢瓶滚落向人群,后被在场的消防队员及时扑灭。

  当特警准备强行攻入房间对韩晓峰等人实施抓捕时,韩晓峰和鞠海香等人共同使用盾牌抵住房门,持菜刀、铁棍、长矛等凶器挥砍捅刺门外楼梯上的特警,并再次向特警泼洒硫酸,上述行为又共致7名特警轻微伤。经多次警告无效,特警遂开枪将韩晓峰等人制服抓获,并即送医治疗。

△ 韩家三口人目前均被提起公诉

△ 韩家三口人目前均被提起公诉

  囹圄中的一家

  据起诉书指控,韩晓峰与其父、其母、其舅系共同犯罪性质。目前,检察机关分为3个案件起诉到静安区法院(鞠海良已死,不再究刑责)。

  对此,韩晓峰等3人的律师认为,“既然是共同犯罪,3个人本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这样更利于查明真相。”韩晓峰的律师朱孝顶、尚满庆称,他们已向静安区法院申请合并审理。

  1月5日,韩晓峰也手书了一份合并审理的申请,让律师转交法院。

  律师朱孝顶、尚满庆表示,案情细节有待法院审理进一步查明,目前,他们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缺失现场执法过程视频、枪械出入库原始登记簿等多项重要证据,已向法院申请调取。

  “目前资料显示,当天未收回的子弹只有5颗,而韩晓峰四肢中枪,鞠海香和鞠海良都中了枪,说明至少开了6枪。”律师朱孝顶、尚满庆表示。

  韩金凌的律师李长青则表示,准备做无罪辩护。李长青认为,韩金凌在冲突前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冲突时并不在场,如果让他留在现场沟通,可能不会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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