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称遭父亲等十余人强奸 将全家送入狱后失踪(2)
时间:2018-01-31 00:24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卷宗里有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1月23日,万秀玲此前的辩护律师王丹阳对澎湃新闻称。家属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这两份B超单均为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出具,报告日期均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医师也是同一人。而结果却截然相反。 而这两份B超单上的姓名都是“王兰兰”,年龄“17岁”。 据警方询问笔录显示,李忠云称没填真实姓名和年龄,“是怕万一单子被其他同学发现,真是检查出问题,对汤兰兰不好”。但李忠云否认查出了怀孕,也否认带汤兰兰做过流产。 物证提取笔录显示,报案后的第19天,警方在万秀玲家中,从她衣服口袋里提取到一份B超单,姓名、日期、医院与上述相同。但诊断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王丹阳称,在该案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对抗非常激烈,多位辩护律师都对“怀孕”一事提出质疑。“‘怀孕’是重大案情,这直接指向女孩报案的起因。”王丹阳说。 该案的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中,均未提及“怀孕”情节。两审法院均采纳了一份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判决中载入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有过多次性行为”。 而该鉴定意见书上,还有另一条鉴定意见,“不能排除有妊娠后流产、引产史”。鉴定记载,“检见的宫颈横裂,说明为已产型宫口形态,为有过流产、引产、诊刮等使宫颈扩张经过”。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了8笔犯罪事实,3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的一天”,其余5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春(夏、秋、冬)的一天”。 定罪: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刑警出庭证明无刑讯 万秀玲和孩子大姑汤玉英均称,10年前去接孩子那天,汤兰兰不走,问她什么都不说,就是哭。 临走前,万秀玲记得女儿站在窗口突然说了一句,“我把你们都送进去”。干妈李忠云也曾向警方描述过类似情节,她称汤兰兰在后屋把窗户打开,对万秀玲说,“妈你回家告诉他们,这都是你们把我逼的,我到公安局都把他们告进去”。 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5名亲属被判刑。 早在2010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后,涉案的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称自己无罪,并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付建认为,该案“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 判决书显示,侦查期间有9名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实。而庭审时,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此外,其余2名被告人始终“零口供”,但因“被害人指控、同案人供述相互认印证”,最终亦被定罪。 庭上,4名侦查人员出庭证实,在审讯时没有刑讯逼供、诱供,另有12名侦查人员出具了同类证言。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均未受到刑讯逼供。 2018年1月28日,澎湃新闻联系到了当年该案的侦办人员之一贾德春以核实上述说法,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要钱电话:“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了” 2018年1月21日晚,气温已降至零下三十多度,澎湃新闻随万秀玲踏着积雪来到王凤朝家,她想打听女儿的下落。 院门久敲不应,屋里的灯却一直亮着。万秀玲在黑暗中拨通了王凤朝的电话。 王凤朝不愿见面,他在电话中说,汤兰兰住在他家念完了初一初二,“后来上学就让公安局整走了”,去的学校是黑龙江理工学院。王凤朝最后一次见到汤兰兰是在2015年的春节,“她放了7天假,回来待了4天,后来再也没回来”。 后来汤兰兰换了号码,一直失联。该案开庭时,现五大连池市妇联主席韩晶做过监护人。1月22日,万秀玲给韩晶打电话询问孩子下落,韩晶说,2016年夏天汤兰兰来过一次,后来再也联系不上了,换号了。 那天,王凤朝最终没有开门,“说要等明天公安局在场,他们知道咋回事”。次日,万秀玲再去,仍没人应门。之后,王凤朝夫妻二人的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10年前案发时,汤兰兰就住在这间屋子里。 那年10月底,雪已开始下,几近农闲的大旺村突然陷入了一场巨大的恐慌。汤兰兰报案后,3天内,村里16人被警方带走。几日后,村里才渐渐传开,“汤兰兰把人告了”。 汤兰兰的老姑刘桂英称,到了事发后的第9天,汤兰兰突然在电话中对她说,“我老姑父给我祸害了”,“你要不承认,明天他就进去”。刘桂英又气又急,她跑到村里的小卖铺,想找丈夫。 当时,汤家的男性亲戚基本都被警方带走了,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还未被波及。 在小卖部里,刘桂英和汤兰兰又通了几次话,通话过程开启免提,村民纪广付用手机录了下来——其时,纪广付的哥哥纪广才已被警方带走数日。 刘桂英提供的录音中,她数次追问汤兰兰,“搁哪祸害的你啊?”“多咱啊? (什么时候)”。汤兰兰只说“去年冬天”,便不再接话,只是不断地向刘桂英索要“学费”,“一把拿齐一万块”,“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老姑父)了”。 汤兰兰还说,“还有你老弟,也就是我老叔。” “小姑娘到处咬人。”10年过去,小卖铺老板老董仍对这个电话记忆犹新,“又害怕,又气愤”。老董记得,当时小卖铺陆续聚集了不少人,都听到了他们打电话。 多位亲友称,事后,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并没有受到追究。 “她(汤兰兰)那种语气,很玩笑。”王丹阳说,这段录音开庭时并未准许播放。 王丹阳还注意到另一个细节——汤兰兰笔录中的“监护人”是其干妈。 报案当日,警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落款处有“监护人:李忠云”的签名。报案次日及报案后第五日的询问笔录上,同样有李忠云的签名。直到次年2009年5月,检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依然有李忠云的签名。 改名后“失踪”:户政科特批,农业户变城镇户 2008年案发后,家人就找不到汤兰兰了。 头几年,大姑汤玉梅去学校、市妇联找过汤兰兰,但都没见着。1月22日,万秀玲又去龙镇公安分局询问,民警白云泽告诉她,当年汤兰兰是龙镇公安分局安排保护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