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4岁时举报被全家等10余人性侵 到底咋回事?(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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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14岁时举报被全家等10余人性侵 到底咋回事?(2)

  但孩子没有接成,“当时,孩子一直在哭,啥都不说。后来她干妈把我拉到一边,说孩子怀孕,是她领的孩子去做的流产,还给了我一张B超单子,但我没读过什么书,也不认识。我说你有什么权利不告诉我,带孩子去做流产。”

  后来,万秀玲想先把孩子带回家,但孩子不肯,“在拉扯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头,干妈一家说我打孩子。”

  “最后,孩子姑妈说先回去吧,走到窗户口时,孩子说,妈我要把你们都送进监狱,我问孩子为什么,孩子不说,后来王凤朝也说要把我们都送进监狱,我还跟他争执了几句。”

  “回到家后,月底的时候,公安局把我和爱人与小叔子抓到公安局去,后来判了我10年,呆了8年多。”

  万秀玲说,判决书中所称的淫秽录像什么的其实她家里根本就没有。

  万秀玲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在2017年6月出狱后就去找过孩子的干爸、干妈,但他们一直躲着不见她。

  在去派出所落户时才知道孩子户口已经迁走了。经过努力,孩子迁走后的户口虽然找到,但孩子一直联系不上。

  万秀玲表示,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够找到孩子,还原当年的事件真相。同时她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够回家,毕竟十年没有见到孩子了,真的很想她。

  对于当年事件的起因,万秀玲说:我觉得孩子肯定是受了别人的教唆,孩子本来很乖巧,肯定想不到这些事。”

  出狱后的万秀玲去看过还在服刑的丈夫两次,她觉得丈夫精神状态还行,就是瘦,“现在连100斤都没有了。”

  通过别的人在网上查询,万秀玲找到了目前的申诉代理律师,她觉得这个律师人很好,“他都是免费给我们代理,一分钱不收,前几天还陪我们去了北京的最高检。”

  “出狱后,在亲戚家呆了两个月,后来出去打工,一个月2000多块钱,仅够维持生活。”这就是万秀玲目前的生活状态,同时她表示会一直申诉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孩子姑姑回忆当年情形:

  不相信爱人和孩子有关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天和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取得了联系,她向我们回忆了当年的场景。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当时公安局就上我们屯子把人抓了,说要带走了解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是因为啥。”汤玉梅回忆说,当时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和被抓走的人也联系不上,直到后来有人告诉她是因为孩子(汤兰兰)说这些人强奸她。当时公安局12月5日逮捕了汤玉梅的丈夫,直到12月10日才给他们下达逮捕通知书,写的案宗是强奸。汤玉梅非常不能理解,她跟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他根本不是那样的人,那个孩子(汤兰兰)从小在我们村里长大,我们离的不算太远,小时候上我们家玩就当自己孩子一样,我爱人也看不出来跟这孩子有过关系。”

  “我丈夫当时判了15年,现在还在服刑。我们希望孩子出来说真话,到底怎么回事,把真相说出来,毕竟这孩子是个受害者,但究竟谁害的她,让她要把真话说出来。我们说受冤了,但公安局已经这么判了,就凭这孩子的口供就定案了,二审法院也维持原判,没有开庭,就调查了当事人一次。”汤玉梅断断续续诉说着这些年的遭遇。

  事发至今有十年了,他们一直在申冤。她说:“我们上访持续了10年,这件事对我们的影响也很大,毁了我们十多个家庭。我们也一步步在申诉,省高检、高法,但一直没有给我们回应。

  ‘就算当时这些人都认罪了,承认了,但承认都是被打的。”

  汤玉梅说当时自己就怀疑过,“我问来送逮捕证的人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可能强奸呢?他们就说,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你爱人脑袋都保不住了。”

  汤玉梅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院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能够再审。要求对汤继海、刘长海、万秀玲宣判无罪。

  被羁押320天的小叔和表哥

  申请国家赔偿

  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2018年1月17日,汤兰兰的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已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近年申诉费用、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15万元。

  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为:

  赔偿请求人自2008年10月2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2月5日被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直到2009年8月7日被监视居住,共计320天。

  申请人自2009年8月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以来,监视居住期限早已届满,公安机关并未移送审查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此特向贵单位申请给予国家赔偿。望依法赔偿。

  律师:此案疑点颇多,

  应当宣告无罪

  此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去年7月,出狱后的万秀玲找到他,请他代理此案。付建看了万秀玲的部分案件材料后,觉得此案疑点颇多,决定接受代理,免费帮助他们申诉。

  对于此案,付建律师觉得此案疑点较多,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份B超检验单子,相同时间、相同医院、相同医生,出现了不同检验结果的B超单子;

  第二,女孩爷爷看守所死亡的结果存疑,尸体未经家属签字就火化,而且直到现在,骨灰还没有由家人领取;

  第三,女孩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当时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在报案陈述材料中,时间、地点、环境与事实不符;

  第四,证人证言存疑,都是在看守所同监舍其他嫌疑犯的证言,证明当事人串供和作案时的情景;

  第五,所有的被告人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都翻供,否认犯罪行为,称口供是刑讯逼供所致,在开庭时也是翻供,不承认犯罪事实;

  第六,没有能证明犯罪的体液、毛发等鉴定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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