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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后,一份审计报告被张贴出来,“随时可以接受业主、物业、街道办查阅”。对共有收益进行审计,需要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程序很慢。业委会成员自掏腰包,分摊费用,自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业委会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这场你来我往的战火,一直打到2018年1月12日开票当天,仍然没有停火的意思。

  一位业委会成员将整个过程比喻成“谍战”。为了保证安全,他们租了当地一家宾馆的会议室开票。在前往计票地点的路上,还用黑色的袋子把票箱伪装起来,防止有人来抢。事实上,现场也的确出现了四五个“来历不明”的人,质疑和否定开票过程。

  1月13日,融侨馨苑业委会公示了投票结果,宣布不再续聘金辉物业,聘用万科物业以酬金制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总户数6881户,表决权总面积为77.64万平方米。这次参加投票业主4537户,相应表决权面积50.85万平方米。“业主投票户数、及相应的表决权面积均超过相应投票权数的50%,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但在两天后,金辉物业公布了另一组数字。那是物业发放的“融侨馨苑《物业服务合同》续签相关意见征求表”。金辉物业表示,收回意见表4894张,“同意续聘金辉物业”票数3989张,不同意续聘票数606张,弃权票数299张。同意意见占有效票数的81.51%,占小区总户数的57.97%,面积为46.23万平方米,占有效票数面积的82.88%。

  金辉物业的声明中还指出,这次业主大会的程序“严重违法违规”,在时间上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在收集票数的过程中,一部分业主是通过电话和短信投票的,可信度存疑。

  业委会对此的回应是,从时间跨度到投票方式,都是严格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西安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确保业主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投票”。

  对于这两个结果, 西安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融侨馨苑业委会这次组织的业主大会,在投票过程中确实有违规现象,包括未对投票后期聘任的临时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公示,未对投票过程中的票箱保管细节进行公示,选择候选物业公司的过程也有违规之处,程序上存在瑕疵。

  街道办表示,对这次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街道办不做出评判。按照目前规定,公示之后投票结果具备法律效力,金辉物业需要在三个月内撤离融侨馨苑。

  “物业的声明只是公司行为”,上述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解释,“如果要否决业主大会的决议,按照规定,必须是业主来提出,物业公司是不具备这个资格的。”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认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等书面提出撤销申请。

  投票结果公布之后,陆续有业主接到了金辉物业的电话。一位业主把通话录音公布了出来。

  “有些业主向物业反映没有政府部门介入,他们不认可。物业现在组织大家向政府部门请愿。向街道办、居委会请愿,要求重新公开选举。”电话里,物业工作人员说。

  “投票是规定要政府介入吗?”业主问。

  “按规定要有政府介入,才合理合法。”

  “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有法律依据没?比如物业管理条例之类的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要政府介入的?”业主又问。

  “也没有法律规定,就看您同意不同意请愿政府介入,不同意的话我不登记。”

  这位业主的最终答复是:“小区有业委会,干嘛要请愿?物业是个服务方,做好服务就行了。”

  物业与业主的问题,其实是“谁动了谁的奶酪”的问题

  在对物业公司招标中,融侨馨苑业委会将“酬金制”和“账目共管”两点写在了合同中。这是受到了西安另一个小区心晴雅苑的启发。

  心晴雅苑业委会主任周洪斌,经常接待来取经的其他小区的业委会或业主代表。让这个小区闻名的一个案例是,2017年,开发商要求心晴雅苑业委会支付长期占用物业服务楼补偿款192万元,但最终,业委会在法庭上胜诉。

  “开发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索要物业服务用房建设费的,这是全国首例。但实际上业主们买房时,已经一次性支付了小区公摊面积费用和小区配套公共建筑费用。这都是当初开发商自己算在成本里的费用,小区配套公建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周洪斌对记者说。

  在她看来,业主和开发商真正的矛盾,根本在于对小区公共利益归属权的争议。“当开发商把所有房子卖给业主之后,小区真正的‘投资人’,就已经是全体业主了,包括停车费、公共区域的广告费这些收益,也都是全体业主的,不归开发商,当然也不归物业。物业只是被聘来提供服务的。”

  这是个“究竟谁动了谁的奶酪”的问题。“物业觉得奶酪是他们的,但实际上,奶酪应该是全体业主的。”张淼说。

  2017年1月1日,新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11月1日,新的《西安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实施,专门用以解决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与之配套的政策也在制定之中。

  用周洪斌的话说,政策在不断完善,新的物业与业主的关系,总有一天会在全国普及。她经常向其他同行提到无锡市春江花园的例子。

  那也是一个大型社区,从2008年6月开始,业主大会通过了“平稳过渡实施自治”的议案,开始实施业主自治。当时,业主每年缴纳的物业费大约300万元,而小区一年的公共收益约240万元,这份原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被物业默认成了应得的管理费。

  最终,春江花园业委会自己成立了物业管理处,聘请物业管理人员,开始了业主的社区自治管理。原本被物业公司截留的公共收益,全部拿来进行小区的建设和美化。

  心晴雅苑也是西安市第一个引入物业酬金制,实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管账目的小区。从2017年开始,心晴雅苑每年按物业费实际收费额的6%~12%,给物业公司给予计提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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