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2000元被法院判还22000元 只因这样写借条
时间:2018-03-07 00:42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原标题:男子借了2000元被判还22000元!这样写借条没人能帮你! 海南海口一男子说只跟朋友借了2000元 但朋友拿出的借条上写着22000元 (前面多了一个2看到没有) 咋办?打官司吧! 然而判决结果让他泪如雨下…… 海口一个叫李扬的男子在2016年12月曾向洪斌租车,他俩有共同的朋友。当月24日,李扬驾驶从洪斌公司租赁的汽车行驶至海口长堤路时发生交通事故。 因害怕受到处罚和承担责任,李扬遂离开现场,同时通过电话和微信告知洪斌去处理交通事故。第二天,李扬通过微信,向洪斌公司转账支付了2000元。 2017年1月6日,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含修车费、赔偿款等,李扬在洪斌手写的一份《借条》的借款人处签名。2017年1月7日凌晨,洪斌通过微信向李扬转款1500元。 后来因还款问题,洪斌在2017年8月将李扬起诉到了海口美兰区法院。 洪斌呈上法庭的《借条》正文内容为: 本人李扬现资金紧张,急需生意周转,今向洪斌借款22000.00元整。如逾期未还发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承诺于2017年1月30日归还,特立此条为证。如借款人无法还款由担保人承担还款给出借人。 该《借条》除有借款人李扬的签字外,同时还有两人共同的朋友作为担保人签字。 李扬未按约定向洪斌偿还款项。他辩称,自己确实在2017年1月6日与原告签了一张借条,但是借条的金额是2000元人民币,并非原告所提出的22000元人民币。而且当时只收到原告1600元人民币的微信转账,并没有收到原告提出的其余金额,他表示不清楚22000元借款从何而来。 庭审中,作为担保人签字的宋杰不愿意出庭作证。 原告内心一定在这样咆哮: 法院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关于该《借条》中所载明的欠款系被告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原告代被告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费用(包括修车费、赔偿费等)和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借予被告的款项之和的意见较为客观和真实,故对原告所称,法院予以采信。被告辩称《借条》正文中的“借款22000.00元整”在其签名时是“借款2000.00元整”,不是“22000.00元整”,但被告对其所称却未提供证据证明。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难以采信。被告称其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日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的2000元是用于偿还案涉《借条》中的款项。经审查,案涉《借条》的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6日,因此,被告所称不符合常理,法院不予采纳。 李扬空口无凭 最终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海口美兰区法院 判决李扬偿还洪斌22000元 并支付利息 949小编提醒: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小借条里有大学问 借条一定要认真写啊! 法庭上从来都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到底真相如何小编也说不准,但是为了以后不吃亏,借条可一定要写规范咯!具体该怎样写借条?跟949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借 条① 为购买房产②,今通过银行转账③向张三④借到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⑤,月利率1%⑥,于××××年××月××日到期时⑦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2%⑧计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李四⑨ 身份证号:×××××××× ××××年××月××日 ①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付息)赎条”的义务。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而对于借款人已婚的情况,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特别是借款数额较大时,借条上注明借款用途也能够用于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当然,还需要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③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