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自制化妆品属“三无”产品 对外销售违法(2)
时间:2018-03-15 04:30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自制化妆品的人群中,有些是手工爱好者,做来自用,也有一些用于销售。如果是自己觉得好玩,做了自己用或送人,则无伤大雅。但将自制化妆品销售给他人,却涉嫌违法。自制化妆品涉及商业买卖行为,大量加工生产,按规定需要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否则就是涉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而即使拥有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也不能对外销售自制化妆品的原材料包。“也就是说,网店售卖自制化妆品原材料包时贴出生产许可证也不行,有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在出厂时就必须是检验合格的成品,将半成品拿出去卖,相当于生产场所转移到外面,也是不行的。”正规的化妆品必须保证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名、生产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等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意一项就是“三无”产品,这已经成为业内的普遍共识。 他提示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网上销售的所谓“私人定制”化妆品以及化妆品原料,尽可能选择与有资质的商家进行交易,否则一旦出现问题,不仅维权难度大,更严重的是危害健康。 北京晨报首席记者 张静雅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桂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