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鹤年:城市规划要尊重人 帮没条件的人得到条件(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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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鹤年:城市规划要尊重人 帮没条件的人得到条件(2)

  人其实有一种天然的利他倾向。假如你站在河边,河中间有个人在挣扎,眼看马上要淹死了,此时,你身边有个人跳下水游泳去救他,你会觉得对方很了不起。那为什么你会认为他奋不顾身地救人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呢?因为在危难时刻,救人是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的共鸣。共鸣是因为心中的东西与看见的东西一致了。所以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低,我们不仅仅是自私的动物,而是自存与共存都有的。

  人的物性是指人以他的官能感觉、经验去衡量他的物质环境。从古至今,从城市中心的半径就是那个时代的交通工具花费45到60分钟所能到达的距离,如果超过这个距离,则会有另外一个中心出现,也可以理解为将会有另外一个聚居点出现。举个例子,在距离现有的商场路程超过1小时的地方,一定会被认为那里存在一个好的商业机会,可以再盖一个商场,其根源是人的一天只有24个小时。

  我做城市规划的时候,我的材料就是在城市中居住、生产、生活的人,我专注于他们,思考他们的本质是什么,所以我开始探索“城市人”的理念。例如,我们按每平方公里5000至10000人来计算,从人的理性和物性两方面来考虑,在这个范围中,“上情可以下达,下情可以上达”。从人物性的角度讲,城市规模太大,就太远了;太小,则没有规模效应,没有足够的能力。因此,我认为一个城市,或应该说一个“聚居点”,不论多大、多小,大约20万到30万人左右是最好的,从人的理性和物性两方面考虑都是最合适的规模。我们把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寻求自存与共存的平衡,再加上45至60分钟的城市半径,这就是幸福的城市——“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的民主城市。

  “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的民主城市,这个理念来自林肯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只有当我们将自存与共存进行换位思考的时候,才能做到“是人民”,人民才会感到城市是他自家的事情。“由人民”就是让人民有种当家作主的感觉。“为人民”就是指不能总觉得山高皇帝远,官员要面对人民。

  决定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空间接触机会,应当根据其年龄、性别、生命阶段等基本属性,而不是按照他的社会地位、学历、收入等条件。这些是他的约束。每一个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到一个好的学校,但有人有条件,有人没条件,我们的规划就是要尊重人的尺度,帮助没有条件的人得到条件,打破他们的约束,这才是“是人民、由人民、为人民”,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

  (张紫薇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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