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新婚后查出白血病妻子失联 想要回彩礼钱救命(2)
时间:2018-03-28 17:29 来源:偶酷网新闻 作者:偶酷网新闻 点击:次
我认为女方应该退彩礼给男方,不管离婚与否,这笔钱关系到男方救治,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他们才结婚不久,但是在这种紧急关头,女方还是应该退彩礼给他治病。毕竟他们结婚没多久,女方现在离婚还有其他选择,但是男方只有治病这一种选择。 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孙小青: 希望对女方多一丝理解 其实女方也是受害者,站在女方的角度,她之前已经给男方垫付了两万的医药费,现在又要把彩礼退给男方,对她家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也挺不容易的。而且他们也没什么感情基础,结婚也并不久,生活所迫,希望大家对女方多一丝理解。 南岸区市民刘女士: 两家人不必将关系弄僵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把两个家庭的命运联系到一起。在突发的重病、巨额的诊疗费面前,都挺不容易的。何必为了这点彩礼钱,关系弄得如此之僵,如果我是女方的立场,我宁愿借钱,也要把男方的彩礼钱退了,还尽量多争取点钱给他,毕竟,那是一条命啊,那也是你宣誓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啊…… [律师说]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继才: 女方于情于理都该退还彩礼钱 如果未办结婚证,则双方未结婚。此时男方突遇重大疾病,需要大笔金钱进行救治,女方不愿意再同男方结婚或共同生活,这也能够理解,但女方有义务返还男方之前所给的彩礼。其法律依据可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关返还彩礼的规定。 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从法律上,妻子有义务为丈夫治病。 当然,如果双方仅仅结婚几天丈夫就患了不治之症,要求妻子尽全部义务进行救治也似乎勉为其难,超过了一般人所能承受的负担。有一句法谚叫“法律不强人所难”就是这个意思。 此时妻子如要求离婚,也可以理解,但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而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礼较多,此时又急需用钱治病,否则就难以生存,那么女方也应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证,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因此,本案中或者日常生活中,不管双方有没有办理结婚证,女方都应当返还彩礼,用于男方治病,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责任编辑:张义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