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连环杀人案被告人获死刑 检察官揭秘办案细节(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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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连环杀人案被告人获死刑 检察官揭秘办案细节(2)

  经初步审讯,该高姓成员全部交代了自1988年至2002年先后流窜白银、包头性侵杀害11名女性的犯罪事实。经过进一步指纹和DNA鉴定,该高姓成员的指纹和系列强奸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遗留现场的指纹、DNA全部比中同一。

  至此,白银“8·05”系列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检察机关增加侮辱尸体罪指控


  王护民在办公室接受采访。图片来源:方圆

  据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银案”专案组负责人王护民介绍,白银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高承勇一案,先后抽调10余名检察官参与此案的批捕、起诉工作。该案历史久远、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审结报告长达120余页、6万余字。

  ▲存在两部刑法的适用问题

  “白银案”时跨十余年,存在两部刑法(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的适用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白银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仔细认真研究两部刑法相关罪名的规定,多次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例如,1979年刑法规定,公检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而1997年刑法修改了这一条,规定为公检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两部刑法都有的多次犯罪追诉时效从后一次犯罪时重新计算的规定,应该适用1997年刑法的规定,即全部犯罪行为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

  ▲检察机关增加了侮辱尸体罪的指控


  “白银案”相关公诉文书。图片来源:方圆

  同时,鉴于高承勇在犯罪过程中有暴露、猥亵、毁损等损害尸体和伤害相关人员感情的行为,白银市检察院几次开会研究后,在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抢劫罪3项罪名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侮辱尸体罪。

  ▲被告人具有极强反侦查能力


  公诉人在庭审中。图片来源:方圆

  谈及对高承勇的印象,王护民表示,高承勇高大健壮,面相憨厚老实,不苟言笑,神情也较为温和,与想象中的“凶暴”“狂躁”“自闭”甚至有些“变态”的连环杀手的形象差别很大。

  几次提审下来,王护民认为,高承勇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能有效把控自己的行为,低调隐秘地生活。

  王护民告诉记者,提审时,高承勇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淡定,令检察官感到意外和吃惊。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每一起案子都记得非常清晰,作案时间、地点、过程,作案之前的准备和作案之后的逃跑路线,说得清楚明白,而且说这些事的时候没有一点情绪的波澜,也未曾表达悔过之心。

  白银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李向文介绍,为了探究高承勇的犯罪动因和性格特点,检察院曾经专门组织了一次针对他心理状况的提审。李向文说,提审高承勇的过程很艰难,除个别时候能主动配合外,大多时候很不配合,需要做大量工作。

  公诉意见书建议判处高承勇死刑

  2017年7月18日上午9点,“白银案”正式开庭。

  公诉人在法庭上强调:“白银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影响最为重大的命案之一,犯罪嫌疑人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巨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高承勇用事先准备的弹簧刀、绳子、布兜等工具,杀害11名无辜女性,并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劫取财物、侮辱及故意毁坏尸体,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考虑其犯罪情节、手段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公诉人建议判处被告人高承勇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上,高承勇的态度发生了一些变化

  庭审过程非常紧张,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现场的气氛也越发凝重。许多年前的那一幕幕血腥残忍的画面重新浮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令人窒息。

  当被害人的尸检照片、作案现场照片、大量证人证言以及高承勇在公安机的供述一一展现时,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在抽泣,甚至有人情绪崩溃,试图击打高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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