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发布2019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9-06-24 20:52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第四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专)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 学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120%的比例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理工类、文史类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文科依次按照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照理科综合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且选测科目要求等级“双B”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分数之和(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浙江省、上海市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按照该省、市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4.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主要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019年在安徽、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参见我校2019年设计类专业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0.4折算综合分。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含加分)、文(理)综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 6.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7.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高职(专科)招生 第十一条 宝钢大专班:我校从2015年起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式培养。开设黑色冶金技术和金属压力加工2个高职(专科)专业,学制3年。合作办学以“1+2”模式实施教学,即第一学年在安徽工业大学实施教学,第二、第三学年在宝武集团人才开发院(上海)组织实施教学与实训。其教育目标是为宝钢股份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宝钢大专班学生注册入学后签订预就业协议,就业地点:上海。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如评定学业不合格或有违规违纪,宝钢股份有权终止学生预就业资格。 宝钢大专班学生在宝钢现场进行岗位实习期间,学生除享受宝钢股份正式职工劳防待遇外,还享受每月1000-2300元的实习津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