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攻击派出所副教导被判赔1元,拒绝履行被司法拘留(2)
时间:2019-08-17 13:29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刘绪玖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2月29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绪玖仍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7月1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黔民申1621号民事裁定,驳回刘绪玖的再审申请。
今年7月,刘绪玖被司法拘留15日。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 由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今年7月17日,刘绪玖被仁怀法院拘留15日。 8月8日,刘绪玖通过其个人微博账号道歉。该条道歉微博写道:“我在网上发帖举报盐津派出所所长王运波涉嫌渎职犯罪一事,虽说我所报的案件未得到依法处理,但至今尚无直接证据证明是王运波枉法,我应该依法向上级机关控告,在网上发帖举报王运波的行为侵犯了王运波的名誉权,给王运波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影响,本人依照法院的判决删除帖子,并真诚向王运波道歉。” 8月16日,刘绪玖告诉澎湃新闻,他已于13日向法院缴纳案件诉讼费、执行费和1元的精神抚慰金。 刘绪玖说,未来他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理性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