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规定地铁禁外放电子设备声音(2)
时间:2019-08-26 10:55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今年7月30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该通知中也规定了禁止在车站、车厢内做出滞留、乞讨、卖艺、大声喧哗、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 专家说法 出台规定与提升市民素质相配合 交通专家徐康明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来看,处理地铁内大声公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首先是通过宣传等渠道,加强市民的自觉性,呼吁大家认识到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自觉地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也是‘治本’之道。” 其次,就是类似此次昆明拟采取的方法,将禁止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列入相关的规定,采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最后,欧洲有些地方会设立安静车厢和普通车厢,安静车厢内不得发出手机公放音乐之类的声音,通过乘客自主选择,解决争端。徐康明表示,在他看来,出台规定的同时,通过呼吁、规范,提高乘客的素质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 东南大学交通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表示,制定出规定之后,落实规定的执行,仍是很重要的,“因为人力、执法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做到每个车厢都有执法人员,那么相关规定出来之后,该怎么落实下来呢?不过,有了规定之后,就意味着对于这类不文明行为有据可依,这本身对于一些人来说就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徐康明也表示,相关的规定出台之后,更重要的是配套机制的建设,“用哪种形式,去将规定落实下去,是更加关键的问题。” 本组文/本报记者 屈畅 统筹/蒋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