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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违规捐献调查:封口费46万 假捐献真买卖?(3)

  8月19日,石祥林收到一个显示归属地为青岛的陌生号码短信,短信显示:“目前看你还想把事情闹大后告医院,想想你母亲的死,没有杨素勋你家更惨,兄弟你就消停消停吧!”

  出事前,石祥林从事室内装修工作,月收入4500元左右。在奔走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几乎不再去上班,以46万元中剩下的10万元维持日常开销。

  “如果没有经济来源,会做个临时工。”石祥林告诉记者,他打算一直等到真相水落石出,“(希望)以事实罪名定罪,把整个一条产业链深挖出来。”

  除了杨素勋外,被逮捕的7人中,还包括南京鼓楼医院肝胆外科(含移植外科)主任黄新立、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中心主任医师陆森。

  事实上,石祥林说,自己最开始对这次器官摘除产生疑问,找杨素勋询问相关协议时,杨素勋告诉他没有协议,让他“去江苏省人民医院那边问”。后来,杨素勋才通过微信给他发来包括登记表和汇款单在内的4张照片。

  杨素勋曾发给石祥林一个称是“南京黄主任”手机号码,记者发现该手机号的微信显示人正是黄新立。

  记者了解到,此前,黄新立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中心担任副主任医师,但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2月5日,李萍器官被摘除之前,黄新立已正式办理辞职手续,离开江苏省人民医院。

  2018年1月,黄新立作为人才引进从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中心进入南京鼓楼医院肝胆胰中心工作。2018年6月,黄新立被聘任为南京鼓楼医院OPO办公室主任。

  石祥林说,黄新立当时告诉他,其母亲捐献过程按正常程序办理,并询问他家庭人员受伤情况,声称可为他申请基金救助,但要写一份材料,“他说写母亲捐献器官你是知情的,再写一些感谢我们的话。”

  南京成为这起器官“假捐献”链条中的重要一环。石子慧告诉记者,2018年2月14日签署捐献表的当天,杨素勋对她说,“要去南京摘除器官”,堂哥们怕她阻拦,将其从母亲的病房外支开。

  怀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显示,李萍的器官在一辆救护车上被摘除。鉴定书上称:告知家属病情,可能随时心跳停止死亡,家属表示理解,要求放弃治疗,于2018年2月15日3时55分自动出院,平车送入江苏省人民医院救护车中,停机械通气后于2018年2月15日5时整心跳停止,宣布临床死亡,开始行器官捐献。

  江苏省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日的那辆救护车并非出自江苏省人民医院,据《新京报》报道,该救护车很可能归属于给石祥林堂哥转账20万元的黄超阳。

  8月23日,记者从怀远县看守所处证实,黄超阳也被关在此处。天眼查信息显示,黄超阳是一家名为“安徽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经营范围包括“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化用和基础设备器具、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等。记者到达公司现场后发现,该处已人去楼空。

  安徽省卫生监督管理局一名姓胡的主任向石祥林证实,摘除手术确实是在疑似归黄超阳所有的那辆救护车上完成的。

  那么,被摘除的肝脏和双肾到底去了哪里?

  在李萍的尸体检验鉴定书中,人体器官捐献器官获取见证记录摘要中提到,器官被摘除后的第五日和第七日,北京解放军第302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分别对李萍的肝脏、肾脏出具了病理检查报告。

  记者从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处了解到,出具病理检查报告的日期并不等于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日期。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医师分会发布的《中国移植器官保护专家共识》(2016版)显示,理想供肝冷保存时间不超过8小时,临床实践中供肝冷缺血时间一般不超过12~15小时,肾脏冷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这意味着,2018年2月15日当天早上,来自安徽省一个县城医院的两个器官,最晚于16日凌晨已被转运至京津的两家医院,完成此次”假捐献”案件的最后一步,移植入受体的体内。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尹海月 实习生 汪琦雯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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