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用,只能自认倒霉?解决这个问题到底难在哪?(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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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冒用,只能自认倒霉?解决这个问题到底难在哪?(2)

  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樊文也表示,不能单纯依靠加大处罚或事后追责来规制冒用身份证的现象。在目前身份证技术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相关业务部门可以通过多设立一些程序,严格审查纪律,尽可能实现人、证一致性核查。

  法律对于冒用身份证行为的处罚,

  是否过轻?

  有媒体曾报道,网上存在不少二代身份证黑市,有卖家甚至一下子就提供了712张身份证,一张卖四五百元,并且“保真”。 据卖家介绍,“这些身份证都是遗失后被人搜集再销售的。”

  可见,网上倒卖身份证,早已成为热门“生意”。我国法律对冒用身份证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比如,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或处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人提出,冒用身份证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就是处罚过轻,导致违法成本很低。对此,阮齐林表示,冒用身份证的情况千差万别,一律处罚很重,不合适。 把使用虚假身份证和盗用身份证规定为犯罪,一方面起到阻吓作用,另一方面便于刑事立案,因为有的犯罪很隐蔽,取证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发现使用虚假身份证或盗用他人身份证,即可立案,公安机关就能查出背后的其他罪行。如查明有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经济犯罪的,处罚就比较重了。

  “冒用身份证现象频发,更多是技术缺陷问题。” 樊文表示,“目前我国身份证内包含的确认个人身份信息的内容过于简单,只有照片、姓名、民族、地址等几项元素。一般来说,信息越简单,技术漏洞越大,信息含量越高,伪造或冒用的可能性就越小。”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