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爆炸事故问责 响水爆炸事故是什么?如何问责?
时间:2019-11-16 09:00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对响水爆炸事故问责。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致78人遇难、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目前,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同时,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樊金龙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不力,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樊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费高云同志作为先后分管、协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代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国家监委给予费高云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