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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爆炸案宣判 公交车爆炸案结果是怎么判?

  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15日下午对夹江“12·5”公交车爆炸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卢仕兵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被告人卢仕兵限制减刑。

  公交车爆炸案事件怎么回事?致多少人伤亡?

  2018年12月5日17时31分,四川夹江县焉城镇一辆3路公交车在行至迎春南路时,因不明原因导致爆炸,车辆玻璃碎裂,17名人员受伤,现场无人员死亡。2018年12月7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卢仕兵在眉山市洪雅县三宝镇联合村被抓获归案。

  对于四川夹江公交车爆炸案被告人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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