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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劫杀案喊冤什么情况?喊冤具体怎么回事?

  近日,25年前劫杀案喊冤引起关注,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1994年10月14日凌晨,成昆铁路边的云南省元谋县发生了一起被称为“1013大案”的抢劫杀人案:旅客白鹤林、姚素华下火车后入住元谋工务段招待所208房间,次日凌晨被发现在房内遭抢劫杀害。因案发地元谋工务段招待所当年还属成都铁路局管辖,整起案件的侦查、公诉、审理,都由成都铁路系统政法单位负责。

  2002年12月26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称成铁中院)在没有任何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判处李金犯抢劫罪、处无期徒刑的判决,“(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向在靠窗和相邻床上熟睡的姚素华和白鹤林头部、胸部击打、刺杀”,最终导致两名受害者死亡。

  据悉,生效裁定书显示,案发现场有一个全长28cm、前掌宽9.8cm、后跟宽9.8cm的脚印,房间门框内侧、室内三张床中的一个床头柜上有两处指纹,但无法证实为李金所留下。

  李金表示,1995年9月30日,自己因涉案被收容审查时,便向负责侦查的铁路警方办案人员提出:1994年10月13日案发时,我还在云南省盈江县务工,根本没有回到元谋作案的时间条件,“我当时向警方提出了这点,但是根本没有人理我。”目前,这一点已经被证实,李金直到当年农历九月底才离开盈江返回元谋。

  而1994年农历九月的最后一天对应的是11月3日,李金涉及的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抢劫杀人案案发时间是10月14日,当天是农历九月初十。

  近日,54岁的云南元谋人李金再次表示“无论在哪里服刑,我都没有承认过我杀了人。元谋的命案发生时,我在700公里外的盈江打工,怎么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目前,他已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5年前劫杀案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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