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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公祭仪式 什么时候开始?届时会如何举行?

  大屠杀公祭仪式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称,2019年12月13日上午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活动。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二、自2019年12月1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13日24时止,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航空器升空飞行活动(经空军、民航部门批准的除外)。禁止升空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类遥控无人机、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市民如发现违规升空的航空器,可拨打“110”报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死难者而进行的国家公祭活动。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除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外,还有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战士和老同志代表,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军区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港澳台同胞代表,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雄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代表,二战中国战区和遭受过日本法西斯侵略的亚洲国家驻华使节代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遇难同胞亲属代表,江苏省各界群众代表等参加公祭仪式。来自中国、日本、韩国、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200余名中外记者在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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