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 有意见写入民法典 具体情况
时间:2019-12-21 10:32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同性婚姻合法化 20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应该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岳仲明表示,此次审议之后,10月31日-11月29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98891位社会公众网上提出的237057条意见和5635封群众来信。 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实施。截至2019年,同性婚姻与民事结合在全球五大洲得到合法化,全球范围内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达到36个。 中国最早有记录的关于同性结合的文字出自宋代《太平广记》中的《潘章》。文中记载的故事发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潘章与王仲先“一见相爱,情若夫妇”,并共度余生。根据书中记载,当时的结合受到家人的接受,因为当两人去世之后,“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 而康熙年间就曾出现中国最早的同性恋结婚的例子。另外,在清末民初,各地出现了许多女同性恋的组织,这种组织就是所谓的“金兰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