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故意绊倒5岁男童怎么回事?详细经过现场图曝光令人愤怒(2)
时间:2020-05-23 21:03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钱卿介绍,广场是公共空间,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都有平等使用广场场地和设施的权利,任何一方的权利都不能凌驾于另一方权利之上,不能采用单方面限制、剥夺乃至损害他人权利的方式来行使和实现自己的权利。这既是民法上平等原则的要求,也是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应有之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老人明知出脚绊倒孩子,会造成孩子受伤,仍希望此伤害结果的发生,老人的这一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重伤、死亡时,行为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伤情达到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最多受到治安处罚,针对赔偿事宜,受害人也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涉事老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孩子的伤情。 赵良善说,针对不懂事的孩子,广场舞的大妈们可以告知孩子的家长,由其家长对孩子说服教育,但万万不可用报复的手段(比如,故意绊倒孩子)制止孩子的调皮行为,不然,将得不偿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称,根据视频显示,老人伸脚绊倒小孩,主观上的“故意”非常明显,结合事情的前因后果,在法律上该行为是侵权行为,在道德层面是种恃强凌弱心胸狭隘的行为。 如果被绊倒小孩受伤,老人要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小孩因此受伤,老人应对其做出赔偿。“如果造成小孩受伤比较严重,构成了轻伤,甚至重伤,老人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付建称,广场作为开放性的公共场所,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娱乐活动。老年人跳舞,小孩玩滑板车,怡然自乐本是一个和谐的画面,却有老人故意伸脚绊倒小孩事情的发生,该老人也显得有些倚老卖老,这也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