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出轨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真的吗?法学专家程啸解读全文曝光(2)
时间:2020-05-29 16:15 来源:偶酷网整理 作者:偶酷网 点击:次
民法典专门对预防和制止性骚扰作了顶层设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下一步,会有各种具体规定,如劳动法、教育法等许多法律中都要有相应的措施。民法典规定的预防、制止义务,单位违反了也要承担责任,雇主可能因没履行这种安全保障义务,要为雇员的性骚扰行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网购下单、快递签收、网站VIP会员…… 民法典对网络社会生活规范周全 红星新闻:民法典能否跟得上网络信息时代的步伐? 程啸:民法典充分关注了我们处在信息时代、网络社会的情况。在民法典立法过程中,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学者,建议在合同编里规定一个网络服务合同章,最后没能专设这一章。但这并不影响民法典对网络社会的规范。 比如,总则部分提到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合同编中有关网络合同的订立,规定订单提交时合同就已订立,快递签收了就意味着合同已履行交付。还有一些信息服务,如购买了一个网站的VIP会员,对方将相关数据发送给购买者,会员身份可以识别了,这算合同履行了。 另外,对网络上多发的涉及侵害他人隐私、名誉、肖像等行为,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都有相应的规范。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原来的侵权责任法只有第36条规定,如今民法典里采取4个条文来详细规定,如采取通知删除等必要的措施规则,赋予了网络用户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的权利,而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网络服务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以便预防和制止网上的侵权行为。 当然,网络技术发展很快,有一些问题可能还不适于在民法典中作出规定,如大家很关注的网约车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谁承担责任。 红星新闻:那生活中真遇到乘网约车发生事故,民法典时代该怎么处理? 程啸:关于网约车的问题,当初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时,早期是有写入的,后来删除了,考虑到这个问题还处在发展变化中,民法典作为一部基本法,一旦规定就不能频繁修改,所以,这类不是很成熟、很稳定的规则,放到民法典中反而不利于对其规范。 网约车属于新业态,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开车人、网约车平台,到底谁担责?民法典没直接对其进行规定,并不意味着现有规则不足以解决这类问题。人民法院可依照侵权责任编里的相关规则,解决不同情形下网约车的责任承担问题。 熊孩子偷着打赏主播,家长能要回吗? 民法典有规定来解决这类问题 红星新闻:现实中,一些熊孩子背着大人巨额游戏充值、打赏主播。民法典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程啸:确实有过类似案件发生。如一个孩子把父母的几十万元用于打赏主播。对于这类行为,民法方面有规范,他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从事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现在的孩子很小就懂得用手机、电脑玩游戏,还有给直播打赏的。 最高法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是在强调网络直播平台对于打赏人身份的审核义务,应该判断他是否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一个八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涉及到他的行为与其智力、理解力相适应的问题。有的时候,孩子一冲动,可能几十万就没了,这也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可以解决这类问题的。 扶不扶、劝不劝,还有后顾之忧? 民法典为善意之举撑腰:免责! 红星新闻:扶不扶?劝不劝?这可能是一些人遇事时的纠结。民法典如何为公民的善意之举撑腰? 程啸:民法典通过之前,民法总则就规定,首先要分清这个行为到底是不是在救助他人?是不是他实施的侵权行为?如果是你把别人撞伤,从法律上你有义务去救助别人;如果只是个路人,看见有人摔倒了,你不是法定的救助义务人,而自愿救助他人,这种情况下,就算给这个人造成损害,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有规定,见义勇为过程中遭受损害的,可以找侵权人赔;在救助倒地人时,自己被另一辆车撞伤,可以要求撞人者赔,如果这人逃逸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也可要求被救助人给予相应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