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住房贷款首套首付20%、二套首付30%,最高额度80万元(2)_偶酷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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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住房贷款首套首付20%、二套首付30%,最高额度80万元(2)

四、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对居民将家庭唯一住房转让给予税收支持,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即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不足2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含2年),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购房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含5年),免征增值税。

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精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将自有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实现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稳、租得好”。

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取得权属证书;(二)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限制信息;(三)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居民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阅知《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权利义务告知书》,签订《房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承诺书》,承诺出租房屋5年内不上市交易且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等内容。因法院判决、继承等情形造成房屋转让的,该套住房仍须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直至5年期满。

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对房源权属等数据进行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平台房源库管理、公示。房源入库后,居民信息自动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门,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房屋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通过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通过平台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定期发布的《成都市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出租人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的,将对出租房屋和通过出租房屋获得资格购买的房屋进行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限制,直至出租人整改后方可解除。

六、为贯彻落实中央“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精神,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此外,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提高至80万。

七、为落实人民银行“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降低居民购房成本,鼓励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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