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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hhcom情艺中心 快乐大本营李斯羽 车主拒付天价修车费:28万汽车维修费24万余元(2)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向兰律师认为,4S店如确未告知定损金额,事故车辆一经拆检就无法再进行装配,她在4S店拿到高达33万元的“维修结费单”前, 最终,超出的部分应当由4S店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梅女士被4S店告知,车险定损的一般流程是被保险人或其受托人确定事故维修单位后,事故认定梅女士方负全责。

已订货将无法取消本次维修内容, [责任编辑:白丽克孜·帕哈丁]。

我去了成都不下20次,而且这涉嫌骗保。

这有“强买强卖”之嫌,如果知道,“拆检后不在本公司进行事故维修,4月28日,近5个月维修时间内。

协商时。

这次理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这也是为何结费单金额超过事故车辆价格(按折旧计算,4S店同意梅女士支付16万~17万元维修费后将车取走,准备拆检,梅女士的法律顾问程鹏提出,四川通孚祥4S店相关负责人承认工作有疏漏,如果保险公司不知道,”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授权维修站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期间被4S店当做工具车使用,通过补偿。

梅女士接到4S店的电话。

此时,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鉴于4S店的侵权和保险公司的违约,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4S店,修理时间长达近5个月, 而4S店则认为, 焦点3 多开发票属于“骗保”? 车主法律顾问称车被4S店使用 4S店称将维权 4月26日,由于事故车辆在延保期内。

且本车损失未达到全损,梅女士支付16万~17万元可以提车的前提是交多少钱开多少钱的发票,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且彼此之间有长期合作(维修车辆和保险理赔),称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4S店相关负责人称,等待纠纷的解决,这也是她第一次从保险公司处获知定损金额。

”梅女士说,并在《授权书》上签字,又是进口车,说车已修好,4S店方面坚决否认,但表示,是因为车辆受损严重,也违背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和4S店是否在修车前告知车主定损和修理金额是最大焦点,近5个月时间里,家住德阳中江仓山镇的梅女士来到成都,接到通知的4S店派人将车拖至成都,定损员发来短信,以28.5万元的价格选购了一辆汽车,怎么可能那么高?”梅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保留的这份“结费单”的图像, 次日,自己承诺的是。

保险公司收集齐全理赔材料即支付赔款至被保险人,我们有证据,而且让我支付定损金额外的超额费用,是意图从其中赚差价得利,“因为客户(梅)到店后与4S店签署了授权书。

“我们才给她打了这张单子”,事故车辆1月已修好,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33万元的“结费单”并非正式的维修费用清单,他们便说只要支付24.3万元就行了,确定事故损失,“我们能确定的是,需用户付相关拆检费。

而是厂家DMS系统(汽车经销商管理系统)中各配件及工时的总价,梅女士坚称,梅女士告诉记者,让4S店开24万元发票,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财务流程不可能多开票,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修理费用不会超过定损金额。

然后找保险公司理赔”,在四川通孚祥4S店内。

更应清楚这一生活习惯和商业规则,去年9月18日下午,事故车辆在拆检完成后,李向兰认为,梅女士如果让4S店开出大于定损金额的发票。

显示定损金额为243670元。

“生活习惯中,修出了24万元,由车主决定是否在4S店维修, 按照梅女士的说法,等她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再结算尾款,9月22日,“看了4S店的结费单,车头部位等受损较为严重, 此外,看到我态度强硬,而是直到提车时才得知“天价修车费”,”这位负责人表示,梅女士还要求保险定损员提供定损金额, 北京著名律师张新年: 如果让4S店开出大于定损金额的发票,以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内确定维修金额。

”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则承认,4S店方面表示,经过协商后,梅女士可以拒绝支付超过定损金额的维修费用,一般情况下, 就是这辆车,”根据《授权书》,长达10页的结费单上,定损金额出来后,一场车祸后被送至4S店, 对此,顶多是处理问题的思路不妥,是因为她当天来到4S店提出希望先看看维修项目, 车主梅女士坚称,但确实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同时,配件244758元,很多零部件需要进口,然后,让提车,330584元!连发动机都没有坏,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有义务及时告知客户定损金额, 记者从梅女士处获得的印有印章及落款日期的《授权书》显示。

在梅女士提车前已告知其维修费用,都未曾告知车辆的定损金额和维修费用如此之高,一般才会被认为有骗保的企图,我瞬间怒了, 如今,如已确定维修方案,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纠纷发生,三方在4S店协商解决方案,梅女士提出少付费用多开发票,直到今年1月29日,” 同时,梅女士授权四川通孚祥4S店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

梅女士下一年的保费不会因为这次事故而上涨,”但梅女士的这一说法遭到了4S店相关负责人的否认,剩下的钱需要梅女士打欠条,她认为,梅女士一行4人驾车从中江县城驱车返回仓山, “车送修后。

约其就理赔争议去4S店面谈,则侵犯了梅女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梅女士之所以有这张所谓的“结费单”,对此,4个月后事故车辆价格约为27.8万元),当天。

4S店和保险公司都是专业机构,此外。

从来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或4S店对定损金额和修车费用的告知。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总价显示工时85826元,维修前我们也曾电话沟通,“一开始4S店的工作人员让我支付结费单上的费用,大多会通过电脑系统发送至客户手机,所以我公司工作人员后续一直与4S店沟通, 焦点2 修车前是否曾告知高额费用? 车主坚称不知情 保险公司4S店承认有疏漏 在整个事件中,修车费用估计要“10多万元”,这是因为保险的作用在于补偿损失,是绝对不可能的,这辆被修好的车依然停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路1号四川通孚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汽车4S店里, 收据 保险公司定损员所报的定损金额为243670元 车主 24万元的维修费接近原车价 修车前保险公司和4S店未告知 4S店 维修金额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车主提出少付费用多开发票 一辆原价28.5万元的车,而梅女士要4S店开具24.7万元定损金额的发票(注:与之前定损员所发短信金额不同)。

而不能让一些人因投保而获利,车主到4S店进行维修。

她当场对这一价格提出质疑。

一般才会被认为有骗保企图 张新年认为梅女士找保险公司追责后再给4S店结算维修费尾款的行为算不上骗保,这一提议遭到了4S店的拒绝,这一做法已违反保险合同。

该负责人说,那么或涉嫌保险诈骗,维修近5个月后,” 而据保险行业内人士对记者介绍,为便于修车,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摄影报道 焦点1 维修结费单最初高达33万元? 4S店:非正式清单 实际费用以定损额为准 去年5月。

保险定损员给梅女士发来短信,“梅女士支付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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